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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修法 公督盟批「摸黑替貪污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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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6 12:15: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會計法修法 公督盟批「摸黑替貪污除罪」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立院三讀修法通過「會計法」修法,替民代與學術界核銷經費的法律問題解套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3日在立院外召開記者會批評這是「朝野協商黑箱作業」的「貪污除罪化」,要求行政院應提出覆議。


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包括99年底以前各民意機關支用之研究費、公費助理費與其他業務費、出國考察費;101年底以前大學院校職員、學術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補助之研究計畫費,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人員,均不需負民、刑事責任,是繼政務首長特別費後的另一波除罪修法。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批評,這是「史上最大黑心法案」,這代表99年前涉及侵佔、詐欺、盜用、挪用公款的各級民意代表與學術機構,全部都將除罪;公費喝花酒、詐領助理費、假發票報帳、圖利他人等,全都從此一筆勾銷。


他要求總統馬英九應核可行政院對法案提出覆議,否則馬英九與政院就是共犯,無法取得人民信任。


隨後召開記者會的908台灣國副祕書長陳峻涵說,立法院修法將民代特別費除罪化,似乎告訴人民「貪污無罪」,這讓大家非常錯愕、無法接受。

 

引用:http://n.yam.com/nownews/politics/20130603/20130603530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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