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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國會通過加入海牙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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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21:54: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日國會通過加入海牙公約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2日專電)日本參議院院會今天通過日本加入「海牙公約」。


這項公約攸關異國通婚者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估計日本最快今年內正式加入海牙公約。


參院院會今天在一致贊成的情況下,通過日本加入海牙公約。


相關的日本國內配套施行法案也可望在本期國會通過。


海牙公約規定異國通婚者離婚後,有關未滿16歲子女的撫養權,由離婚前全家所居住的國家做決定。


夫婦之間如果談不攏,即使其中一方將子女帶回自己的國家,基本上應該一度讓小孩回到原本一家人居住的國家。


由於異國通婚的案例增加,30年前海牙公約生效,但是日本有關離婚的想法與他國的情況不同,所以並未特別探討。


在日本,承認父母離婚後,子女撫養權歸屬父母當中的一方,但海牙公約的加盟國當中很多國家是承認女子撫養權歸父母雙方。


日本人與外籍人士離婚的案例增加,1年將近2萬件,有些日籍妻子在離婚後,將子女帶回日本,結果遭前夫控告。歐美各國也批評這樣是將子女「強行帶走」。


海牙公約於1983年生效,主要加盟是以歐美為主的89國。


8大工業國(G8)僅日本尚未加入海牙公約。美國等要求日本早日加入。


日本人於1970年代與外國人通婚1年約5000件,2000年代每年約3萬至4萬件。


曾有因家暴離婚的日籍婦女將子女帶回日本,被前夫當成「誘拐犯」提起刑事訴訟。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30522/20130522501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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