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列強侵擾臺灣事件】 19世紀英國、美國、法國、日本對臺灣的侵擾事件。
最早發生在1841年(道光21年)9月,中、英鴉片戰爭期間,英艦進犯雞籠(今基隆)港,並於1842年(道光22年)3月窺伺梧棲、滬尾(今淡水)諸港,事後清廷與英國簽訂條約,並無涉及到臺灣的權益。
1857、1959年(咸豐7、9年)第二次英法聯軍攻打中國,主戰場在華北,但是之後簽訂天津條約、北京條約,清廷被迫開放臺灣的淡水、安平、基隆、打狗(今高雄)四個口岸對外通商。
開港後的臺灣,外國商人、軍人、外交官、傳教士、探險家、學者蜂擁而至。
但受限於「番界」與樟腦專賣等政策,不能私自前往番界以東,不得入深山砍伐樟樹,謀取商業利益。
隨著開放通商,西方傳教士相繼來臺,但因文化與信仰的差異,傳教過程與地方百姓發生衝突,平添外交上的糾紛。
1867年(同治6年)發生羅發號(Rover)事件,是臺灣開港後第一起外交事件。
1868年英商必麒麟(W.A.Pickering)在臺中梧棲私設洋棧,私自購買樟腦,遭鹿港同知所查扣,遂與兵勇爆發武裝衝突。
英國領事吉必勳(JohnGibson)調派二艘軍艦赴安平示威,並礮轟今臺南的水師官署,造成安平事件(又稱「樟腦糾紛」)。
1868年英人荷恩(Horn),及普魯士人美利士(JamesMilisch),私自前往噶瑪蘭(今宜蘭)南澳開墾,是為大南澳事件,清朝總理衙門為此與英、普交涉,英、普乃敕令荷恩與美利士撤離。
同年,長老教會教徒莊清風,在左營(今高雄市左營)被殺身死,成為清末臺灣第一起流血教案。
再加上牡丹社事件、清法戰爭、甲午戰爭的發生,更讓侵擾臺灣的事件增多。
列強對臺灣感到興趣,正說明它的戰略地位重要。
當清廷了解現狀後,遂以建省提高行政層級,決意全面開發臺灣的資源。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5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