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十八份遺址】 十八份遺址行政隸屬於台北縣(註1)新莊市(註2)丹鳳里,位於台北往林口的公路北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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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地理位置在東經121°24`27",北緯25°01`09",地形為台北盆地西南邊緣突出台北平原東向之山丘,此處為北部較早墓田之一。
自南側稜線上之十八份坑溪起,北越過稜線,經過峽谷山凹至北側稜線止,皆為遺址範圍。
近年為近代墓地所佔據,且公路亦從中穿過,對遺址造成若干破壞。
十八份遺址為盛清沂先生於1952年10月31日所發現,當時盛清沂先生為調查狗蹄山、潭底等遺址經過台北盆地南緣,發現此處山麓均為緩坡,地形良好,疑有更大型的遺址,於是至此處調查,因此發現了此遺址。
這次的調查採集了磨製石斧、打製石斧、安山岩製小石斧殘件、有肩石斧枘部殘片、磨製石錛(於稜線海拔20公尺處之墓穴中發現)等遺物。
之後幾年,盛清沂又和吳瑞基、宋文薰、石璋如等前往調查,又採集了大型石鋤(有明顯磨擦痕)、安山岩磨製石器殘件和扁平石鑿等器物,但陶器部份只採到二件粗砂灰色陶片。
其後,先後有多位考古學者前往調查,期間所採集的遺物其文化內涵均為圓山文化。
至2001年11月郭素秋、劉鵠雄二位前往調查,採集到屬於植物園文化的縞狀泥質陶,使得對此遺址的認識更加一層,亦對於植物園文化的分布範圍有更多的理解。
除此之外,依據郭素秋長期對植物園文化的研究;
認為十八份遺址應為植物園文化中的中小型遺址(郭素秋2002)。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5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