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命令航路】 臺灣總督府指定開設的航線。
因接受總督府的航海補助金,又稱補助航路。
其航線、航海次數、靠港地點、使用船隻噸位、航行速率等,均由總督府指定。
開設命令航路主要基於三點原因:一是殖民地與母國之間的聯繫,臺日定期航線有其必要。
二是為了臺灣統治和產業發展,需開設臺灣沿岸航路,並發揮最大的運輸效率。
第三,臺灣與中國大陸有長久而密切的貿易關係,但航海運輸為英商所壟斷,必須扭轉這個情勢。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乃陸續發展出臺日航線、沿岸航線以及臺灣與中國、南洋航線的命令航路。
1896年(明治29年)5月,大阪商船會社接受總督府命令開設臺日航線,是命令航路之嚆矢。
1897年9月,日本郵船會社加入經營,此後臺日定期航線主要由兩會社獨佔。
1897年4月,大阪商船會社開設臺灣沿岸航線。
沿岸航路分為東迴線、西迴線及1925年(大正14年)新設之東部沿岸線,主要由大阪商船會社經營。
1899年為打破英商道格拉斯(Douglas)汽船公司在華南海運的壟斷,大阪商船開設命令航路,採取航運網包圍、降低運費以及厲行定期主義的策略與之競爭。
至1904年道格拉斯汽船不敵,完全撤出臺灣與華南航線。
此後,配合產業需要和時局發展,逐步擴張航線至華中、華北、朝鮮地區。
1928年,近海郵船會社開闢高雄朝鮮航線,1932年(昭和7年)滿州國成立後,新設臺灣東北航線。
另自1916年開始,配合臺灣產業的發展和海運的勃興,總督府也發展臺灣與南洋的命令航路。
1941年太平洋戰爭之後,因戰爭封鎖和資金凍結,臺灣與中國、南洋的部分命令航路被迫廢止。
1942年3月,為統制船隻、增強運輸能力,日本頒布戰時海運管理令,除特殊航線外,統由國家管理。
5月,除了臺灣沿岸和海南島航線外,全部廢止。
1944年因戰局的關係,命令航路完全轉由國家管理,而劃下休止符。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