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文市武市】 清代臺灣商業體系中的的批發商與零售商。
清代臺灣的商舖依經營方式和營業規模,可分成三種:(一)郊舖,為進出口貿易商與大盤商;
(二)割店,是中盤批發商;
(三)文市,即零售商。
這些商人之間形成「郊舖(進出口貿易商)─割店(批發商)、販仔─文市(零售商)、販仔、出擔、路擔─顧客」的商業行銷體系。
港口市街的郊舖,自船戶或水客取得船貨,通常批售給割店或到內陸街庄發賣的販仔;
割店、販仔將商品轉賣至零售的文市,或遊走各地的出擔、路邊的路擔;
文市、出擔、路擔直接再將商品銷售給顧客。
在清代文獻中,通常統稱擁有店舖的商人為「舖戶」,並沒有割店、文市的記載。
割店和文市均是坐賈,純粹在內陸活動,自港口市街的郊舖批買商品,而於街庄經營中盤批發或零售生意的店舖商人。
他們應該是市場發展到一定規模,需要更精細的分工,才在商業行銷系統中分化出來。
割店又稱武市,是指經營商品批發的店舖,主要分布於港口市街與大鄉街中。
部分港口市鎮的割店通常由郊舖兼營,而在大鄉街的割店則通常是中盤批發商,而且兼營批發和零售。
文市又稱門市或下手,遍布於城市、鄉街以及村庄,是向郊舖、割店以及販仔包買商品,直接零售予消費者的商店。
不過,商業分工的精細與否,往往視市街的規模而定,在城市和鄉街中的割店和文市常常無法明顯區分,因為大部分的店舖兼營批發和零售。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