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曹公圳】 清代臺灣南部灌溉面積最大的水圳。
1838年(道光18年)冬,由鳳山知縣曹謹主持、耗時近兩年修築而成。
圳水取自下淡水溪(今高屏溪),由溪外之九曲塘(今高雄縣(註1)大樹鄉(註2)九曲、久堂村)決堤引水,流灌小竹、觀音、鳳山、赤山、大竹等5里,大小圳道凡44條,灌溉總面積達2549.5甲。
1839年臺灣知府熊一本為表彰曹謹築圳之功績,命名為「曹公圳」,親撰「曹公圳記」一文,勒石建碑。
據《鳳山縣采訪冊》載,1842年曹謹又命歲貢生鄭蘭、附生鄭宣治等人開鑿新圳,二年後竣工,名之為「曹公新圳」。
新圳大小共46條,灌溉面積2033甲。
曹公新、舊圳完成後,許多原本乏水灌溉的旱田,始有穩定的水源供應而得以闢為水田,提升大高雄地區的農業生產。
1841年夏天,曹謹調任淡水同知,到1845年為止,總計前後在臺任官將近9年。
1860年(咸豐10年),鳳山地方仕紳感念曹謹恩德,醵資在鳳儀書院旁修建曹公祠,擇定農曆8月15日拜祭曹謹。
1899年(明治32年),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見曹公祠年久失修,捐資倡導重修,並改定陽曆11月1日舉行祭典。
1901年,臺灣總督府頒布「公共埤圳規則」,凡具公眾利益之水圳皆指定為公共埤圳,曹公圳因此改為「公共埤圳曹公圳」。
1907年,與大埤、草埤等合併改稱「公共埤圳曹公圳組合」,奠定日後的基本規模。
1992年,管理曹公祠的高雄農田水利會,為曹謹雕塑金身,以神像取代長生牌位,改稱「曹公廟」。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