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淡水女學堂】 臺灣北部最早的女子教育設施,也是臺灣新式女學教育的先驅。
有鑑於清代末期漢人社會的保守及對婦女的禮教束縛,加拿大長老教會第一位駐臺傳教士馬偕(GeorgeLeslieMackay)致力於開辦女學以培育婦女傳教人才。
1883年(光緒9年)馬偕獲得母會婦女海外宣教會捐獻經費,遂於牛津學堂東鄰創設女學堂,1884年校舍落成,1月19日開學,招收對象不分年齡和學歷,共有34人入學,多為宜蘭地區的平埔族婦女,也有本地傳教人員的女眷屬。
學校聘雇的教師多是義務職,課程包含學習讀、寫、唱、羅馬字、漢語、聖經史地、聖經教義問答等。
日治時期為因應殖民教育體制之要求,1905年(明治38年)加拿大長老教會差派金仁里(JanieKinny)和高哈拿(HannahConnell)兩位女傳教士來臺,1907年在女學堂舊址重開新制女學校,改為招收12-15歲的女學生、教授普通學科的新式學制。
1916年(大正5年)新建校舍完工後增設高等女子部,改名為「淡水高等女學校」,分為預科和高等科,各讀四年。
1922年再改名為「淡水女學院」。
1936年(昭和11年)臺北州政府以淡水中學和淡水女學院校地為清末之「永久租借地」為藉口,迫使加拿大教士會以9萬圓轉讓經營權給臺北州政府。
1947年兩校合併改稱「淡江中學」,分男子部和女子部,1948年7月女子部獨立而改稱「純德女子中學」,1956年再與淡江中學合併為「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