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紅毛港遺址】 紅毛港遺址位於新竹縣新庄子溪(紅毛港)入海口北岸的沙丘邊緣,紅毛港聚落池府王爺(池和宮)西南側。
行政隸屬於新竹縣新豐鄉新豐村15鄰;
其地理位置在東經120°58'11",北緯24°54'50"。
遺址海拔高度約為3-5m,所在地形原為湖口台地西側近海沙丘群的一部份,目前大部分已開闢成耕地及聚落(劉益昌等2002)。
此遺址最早為郭輝於1953年一月調查所發現,同年五月,石璋如及宋文薰曾進行過調查工作並發表簡要之調查結果報告(石璋如、宋文薰1953)。
之後,紅毛港遺址陸續有過多次的調查,如盛清沂(1964)及劉益昌等(2002)。
盛清沂的調查中,於池府王爺宮的東、北、西三面沙地中,均見有遺物零星散佈,在大路南側一帶的濱海沙丘,尤以面向河的斜坡面較多(盛清沂1964)。
從採集所得文化遺留判斷,遺址之年代為新石器時代中期繩紋紅陶文化之紅毛港類型(劉益昌等2002)。
為了進一步瞭解紅毛港遺址之地層堆積以及其文化內涵與北部繩紋紅陶文化之異同,劉益昌於2002年4月間,在池和宮西南側的古老沙丘上現代一座大墓地後方的樹林中進行試掘。
據當地耆老口述得知,紅毛港遺址上早期(約五十年前)並無種植防風林,由於強風的吹拂下,史前文化層暴露於地表,與現代遺留混雜在一起或有擾亂的現象。
基本上此遺址可分為兩個文化層,下層之繩紋紅陶文化層及上層之歷史時期文化層。
下文化層出土的文化遺留有橙紅色夾砂陶,器表有繩紋及素面兩類,器形則以罐形器為主。
石器方面有打製斧鋤形器、打製石片器、砝碼形石器、砍伐器以及石錘等。
以其出土的陶器質地與類型判斷,紅毛港與上沙崙II遺址之陶器大致相似。
上文化層有相當程度的擾亂,出土遺留以磚、瓦、瓷片及玻璃等,應為相當晚近之文化遺留(劉益昌等2002)。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5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