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顧恩】
(1587年1月8日~1629年9月21日)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第4、6任東印度總督(1619-1623,1627-1629)。
又譯昆恩。
荷蘭荷恩(Hoorn)人,13-20歲前往羅馬,在法蘭德斯(Flandre)商人的公司裡學習,以拉丁文為底,廣泛學得各種語言、修習簿記等商業技巧,同時見識了地中海地區和義大利半島諸國間劇烈的商業競爭和外交折衝,開拓視野。
1607-1611年前往東印度,後返國再度前往,1614年升任職位僅次於總督的商務總監(directeur-generael)。
面對歐洲各國的競爭、東南亞各土王問題,以及公司如何經營和獲利等,顧恩上呈十七董事會(HerenXVII),強調實力原則,提出發展殖民地、移民並進行區域市民自由貿易、壟斷商業利益、排除其他歐洲勢力等主張;
1617年署理總督,1619年3月真除,展開強勢作為,先是擊敗萬丹(Bantam,今爪哇西部)建立巴達維亞殖民地,又於1621年不顧荷蘭、英國協議,悍然占領班達(Banda),攻打摩鹿加和安汶(今印尼),以近乎殘酷的手段對待各地原住民。
1621-1622年間截獲在呂宋的西班牙人欲占臺灣的消息,派遣雷爾松(CornelisReijersen)率艦隊前往中國沿岸,攻打澳門、占領澎湖,企圖以武力打開並壟斷中國貿易。
1623年2月卸任,返回荷蘭就任公司高職。
由於公司仍需在東印度地區派任強力的執行者,乃不顧英國輿論指責顧恩須為安汶慘案(AmboynaMassacre)負責,再命其為總督,1627年9月就任。
此際爪哇中部、東部回教馬打藍(Mataram)王國在阿貢蘇丹(SultanAgung)領導下興起,二度圍攻巴達維亞,顧恩於1629年9月21日第二度被圍時,染患熱病身亡。
其人刻薄寡恩,不但虐待印尼原住民,也因私人問題與後來擔任總督的史倍士(JacquesSpecx)齟齬。
在他死後,史倍士向公司高層抨擊其處理濱田彌兵衛事件的態度軟弱不定。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