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9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幫撞死人英商落跑 英男責付】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3-1-31 13:57: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幫撞死人英商落跑 英男責付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蔡沛琪台北29日電)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去年發監前持他人護照潛逃出境。提供護照的英籍男子今天到案,台北地檢署訊後將他責付移民署。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受訪說,若確定林克穎返回英國,將依司法互助管道,與英國接洽。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承辦檢察官將依司法互助途徑,向英國政府確認林克穎行蹤,以進行後續執行及本案偵查。


林克穎被控民國99年3月間凌晨酒駕撞死負擔家計的送報生黃俊德,法院去年7月判他4年定讞,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下旬傳喚林克穎9月21日到案發監,但當天林克穎行蹤不明,期間檢方指揮警方拘提無著,經向桃園機場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英籍印度裔的林克穎竟持在台教美語的英籍白人友人護照,在去年8月14日出境,另查出林克穎早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


檢察官劉文婷今天拘提借護照給林克穎的男子。他到案時以外套蓋頭遮臉,不發一語,檢察官訊後將他責付移民署,並將他限制出境,移民署必須確保日後讓他隨傳隨到。檢方初步認定這名男子涉嫌觸犯入出國及移民法、藏匿人犯及偽造文書等罪。


法界人士表示,姑且不論英方是否承認中華民國的法院判決,單是引渡就涉及高度司法主權,且國際慣例有「本國人不引渡」原則,就是不引渡擁有本國籍的人民給他國審判追訴;林克穎若返回母國,恐怕不易引渡回台受審。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129/20130129183214.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學習 +6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2 08:32 , Processed in 0.254866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