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六典】
1.謂古代六方面的治國之法。
『周禮·天官·大宰』:“大宰之職,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一曰治典,以經邦國,以治官府,以紀萬民;
二曰教典,以安邦國,以教官府,以擾萬民;
三曰禮典,以和邦國,以統百官,以諧萬民;
四曰政典,以平邦國,以正百官,以均萬民;
五曰刑典,以詰邦國,以刑百官,以糾萬民;
六曰事典,以富邦國,以任百官,以生萬民。”
『文選·張衡<東京賦>』:“建象魏之兩觀,旌六典之舊章。”
薛綜注:“言所以立兩觀者,欲表明六典舊章之法。”
唐褚亮『祭方丘樂章·肅和』:“九宮肅列,六典相儀。”
2.隋宮廷中的女官。
『隋書·后妃傳序』:“開皇二年,著內官之式……又採漢晉舊儀,置六尙、六司、六典,遞相統攝,以掌宮掖之政。”
“六典”是:一典琮,掌琮璽器玩;
二典贊,掌導引內外命婦朝見;
三典櫛,掌巾櫛膏沐;
四典器,掌樽彛器皿;
五典執,掌扇傘燈燭;
六典會,掌財帛出入。
3.『唐六典』的省稱。
唐韓愈『請復國子監生徒狀』:“國子監應三舘學士等,準『六典』。”
廖瑩中注:“『唐六典』三十卷,開元十年,起居舍人陸堅被詔撰,玄宗手寫六條曰:理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
至二十六年書成。”
姚華『論文後編』:“典之稱名,原始『尙書·堯典』一篇,後乏繼者,雖古有『五典』,唐有『六典』,然『五典』書不傳,『六典』雖傳,要都爲總部,不屬專篇,名或相因,體不相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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