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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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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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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1#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3:59 | 只看該作者

鬼擊徹痛

 

卒被鬼擊如中箭,忽一點痛如注,不可忍。


用桃皮一片,將裡面濕處貼痛上,取一匙頭安桃皮上,緊搓艾之一團,如胡桃大,安匙頭上灸之,須臾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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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4:15 | 只看該作者

鬼擊吐血

 

夢中被刺殺或杖打,諸般不祥,卒然吐血、衄血、下血,甚者九竅皆有。


宜用升麻、獨活,續斷、地黃各五錢,官桂一錢,為末,每二錢食前白湯調下,日三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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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3#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4:33 | 只看該作者

淘井殺人

 

夏月不可淘井,多致殺人,五七月尤甚,古塚及深塚中亦然,皆有伏氣,令人冒悶,奄忽欲死。


即取井水或他水其面,並令水調雄黃末一二錢服之。


轉筋入腹,痛欲死者,使四人捉住手足,灸臍左邊二寸十四壯,又用生薑一兩,酒五盞,煮濃頓服。


又醋煮衣絮令徹濕,裹轉筋處。


又濃煮鹽湯通手浸怪疾手足,洗胸脅間,即蘇。


凡入井塚,須先以雞毛投之,直下則無毒,徘徊則有毒,當先以酒數升洒井塚中,停時然後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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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4:48 | 只看該作者

驚啞不語

 

用密陀僧一味為末,茶調服一匕許。


有因入山被虎蛇所逐,驚氣入心絡不語,服此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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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5#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5:06 | 只看該作者

血自皮膚濺出

 

用煮酒瓶上紙,碎揉如揚花,以手捏在出血處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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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6#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5:29 | 只看該作者

咽塞呻吟不食

 

昔華佗見一人病咽塞,食不下,呻吟,令取蒜齏並大酢三升飲之,果吐蛇一條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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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7#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6:19 | 只看該作者

治法

 

水火分治

 

此子和以臟腑分濕火,比之以肥人寒濕生痰,瘦人熱火生燥,以形體分言者尤精。


肝膽由來從火治,三焦胞絡都無異;


火內陰外陽,主乎動也。


凡動皆相火之為,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


天之火,出於龍雷則木之氣,出於海則水之氣。


然雷非伏不能鳴,龍非蟄不能飛,海非附地不能波。


鳴、飛、波,皆動為火也。


人之火,寄於肝腎。


肝屬木,腎屬水,膀胱者腎之腑,心胞絡者腎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肝腎之分,皆陰而下也,故皆從火治。


然人火同天也,而以為元氣之賊者,人生恆動於欲,相火扇起,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


此戴人及東垣明言,不獨張子和然也。


肺胃常將濕處求,肺與大腸同濕類;


腸胃屬濕,謂其水穀之海,停濕聚水之鄉,實而不滿。


脾動胃化,上輸清氣,此經先得其濕。


金肺清高,何屬濕論?以其清氣上升,則在天為云,在人為氣;


濁氣下降,則在天為雨,在人為濕。


腎與膀胱心小腸,寒熱臨時旋商議:


心勞則傷其血,腎勞則損其精,精血一傷,水火偏勝,陰陽兩虛,寒熱時作。


若膽與膀胱,實而不滿,出而不入,傷寒寒熱,皆從此經而出。


言其治無定法者,以其寒熱交差,治法不一也。


惡寒表熱小膀濕,惡熱表寒心腎熾。


十二經,最端的,四經屬火四經濕,四經有熱有寒時,攻裡解表細消息,裡熱裡寒宜越竭,表熱表寒宜汗釋。


濕同寒,火同熱,寒熱到頭無兩說,六分分來火熱寒,寒熱中停真浪舌。


熱寒格拒病機深,亢則害兮承乃制。


氣之來也,既以極而成災;


則氣之乘也,必以復而得平。


物極則反,理之自然。


姑以心火而言,其不亢,則腎水雖心火之所畏,亦不過防之而已;


一或有亢,即起而克勝之矣。


余臟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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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8#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6:34 | 只看該作者

以人事言之,我與彼亢,則彼必害我;


我能承之,則彼反為我所制矣,此借喻耳。


本論運氣勝復,詳《素問?六微旨論》。


緊寒數熱脈正邪,標本治之真妙訣。


休治風,休治燥,治得火時風燥了。


當解表時莫攻裡,當攻裡時莫解表,表裡如或兩可攻,後先內外分多少。


治濕無過似決川。


火常有餘,水常不足。


然火有餘者,邪火也。


若真火護衛形骸,灌溉臟腑,得之則生,失之則死,衰之則病,即真陽也,豈能有餘?


水不足者,真水也。


若邪水泛溢經絡,為腫痛麻痹,痰痢瘡毒,宜止下分消,猶如決川。


其間精枯血竭,潮熱虛弱,乃真水不足,心火獨炎,宜滋陰補腎,最忌滲利。


此治水之折衷也。


此個筌蹄最分曉;


感謝軒岐萬世恩,爭奪醯雞笑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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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9#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6:51 | 只看該作者

標本分治

 

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


不知標本,是謂妄治。


少陽從本為相火,太陰從中濕土坐,厥陰從中火是家,陽明從中濕是我,太陽少陰標本從,陰陽二氣相包裹。


風從火斷汗之宜,燥與濕兼下之可;


萬病能將火濕分,掣開軒岐無縫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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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0#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7:10 | 只看該作者

標本論

 

天陽無圓,氣上外升,生浮晝動,輕燥六腑;


地陰有方,血下內降,殺沉夜靜,重濕五臟。


夫治病者,當知標本。


以身論之,則外為標,內為本;


陽為標,陰為本。


故六腑屬陽為標,五臟屬陰為本。


各臟腑之經絡,在外為標,在內為本。


更人身之氣為標,血為本。


以病論之,先發病為本,後傳流病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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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1#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7:25 | 只看該作者

凡治病者,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若先治其標,後治其本,邪氣滋甚,其病益蓄;


若先治其本,後治其標,雖病有十數,證皆去矣。


謂如先生輕病,後滋生重病,亦先治輕病,後治重病。


如是則邪氣乃伏,蓋先治本故也。


若有中滿,無問標本,先治中滿,謂其急也。


若中滿後有大小便不利,亦無問標本,先治大小便,次治中滿,謂尤急也。


又如先病發熱,加之吐利大作,粥藥難入,略緩治熱一節,且先定嘔吐,漸進飲食,方兼治瀉;


待元氣稍復,乃攻熱耳。


此所謂緩則治其本,急則治其標也。


(推其至理,先治其標,亦先治其本也。)


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滿吐瀉之外,其余皆先治其本,不可不慎也。


假令肝受火之邪,是從先來者為實邪,實則瀉其子也。


然非直瀉其火,入肝經藥為之引,用瀉火為君,是治實邪之病也。


假令肝受腎邪,是從後來者為虛邪,虛則補其母,入腎經藥為引,用補肝經藥為君是也。


又《經》云:工為標,病為本。


但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治療不相應者,謂之標本不得。)


謂醫工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大法)。


若反理到行,所為弗順,豈惟治人,而神氣受害。


病者當去故(醫)逆理之人,宜就新(醫)明悟之士,乃得至真精曉(之醫)以全已也。


此二法乃治病之至理,誠醫之良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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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2#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7:49 | 只看該作者

求本論

 

將以施其療病之法,當以窮其受病之源。


蓋疾?不離陰陽二邪,風熱火病屬陽,濕燥寒病屬陰。


苟不求而治之,則陰陽邪氣滋蔓而難制矣。


(久而傳變,不勝其眾。)今夫厥陰為標,風木為本,風邪傷人,掉搖螈?,卒露強直之病生焉。


少陰為標,君火為本,熱邪傷人,瘡瘍暴下,水液混濁之病生焉。


少陽為標,相火為本,火邪傷人,躁擾狂越,如喪神守之病生焉。


善為治者,風淫所勝,平以辛涼;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


火淫所勝,平以咸冷。


以其病本於陽,故必求其陽而療之。


太陰為標,濕土為本,濕邪傷人,腹滿身腫,諸痙強直之病生焉。


陽明為標,燥金為本,燥邪傷人,?郁皴揭,諸澀枯涸之病生焉。


太陽為標,寒水為本,寒邪傷人,吐利腥穢,諸寒收引之病生焉。


善為治者,濕淫所勝,平以苦熱;


燥淫所勝,平以苦溫;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


以其病本於陰,故必求其陰而治之。


如是而病之不愈者,未之有也。


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標。


蓋天之三氣,其氣自上而下,在人足三陽經受之;


地之三氣,其氣自下而上,在人足三陰經受之。


太陽寒水證,其脈浮而緊。


緊者寒水之本也,浮者太陽標也。


發於三陽經,急以辛熱之藥,攻本之緊,估以甘寒輕劑,解標之浮。


由經入腑,又當審脈之浮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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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3#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8:04 | 只看該作者

若緊去浮在,是浮入腑也,以寒藥解之;


浮去緊在,是緊入腑也,以熱藥攻之;


浮緊不去,是浮緊俱入也,仍以熱藥攻其本,寒藥解其標。


發於三陰經,急以辛熱之藥,攻本之緊,佐以甘寒重劑,解標之浮。


由經之藏,又當審脈之浮緊。


若緊去浮在,是浮入臟也,以寒藥解之;


浮去緊在,是緊入臟也;


以熱藥攻之;


浮緊不去,是浮緊俱入也,仍以熱藥攻其本,寒藥解其表。


少陰君火證,其脈沉而大。


大者君火本也,沉者少陰標也。


發於三陽經,則以辛寒之藥,攻本之火;


佐以甘溫輕劑,解標之沉。


發於三陰經,則以辛寒之藥攻本之火,佐以甘溫重劑解標之沉,少陽相火證,其脈浮而數;


太陰濕土證,其脈沉而緩。


本末同,故從本也。


厥陰風木症,其脈沉而弦。


陽明燥金證,其脈浮而短。


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乎中也。


抑論治法,各有其要,豈止於一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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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4#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8:17 | 只看該作者

其在表者,汗以發之;


其在裡者,下之奪之;


其在高者,因而越之,謂可吐也;


?悍者,按而收之,謂按摩也;


臟寒虛奪者,治以灸?;


脈病攣痹者,治以針刺;


血實蓄結腫熱者,治以砭石;


氣滯痿厥寒熱者,治以導引;


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者,治以醪醴;


血氣凝泣,病生於筋脈者,治以熨藥。


始焉求其受病之本,終焉蠲其為病之邪者,無出於此也。


昔者黃帝坐於明堂,受業於岐伯,傳通於雷公,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綱紀萬物,變化殺生,蓋有不測之神,斡旋宰制於其間。


病既本於此,為工者,奚可他求哉!


又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


此求病機之說,與夫必求其本之理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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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5#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8:40 | 只看該作者

雜治賦

 

纂《仁齋》及《編注病機》、《藥性》等書。


百病難逃乎八要,經曰:病有八要。


不知其要,病將安去?


表、裡、寒、熱、虛、實、邪、正而已。


治法必遵乎三法;


新病去邪,大劑猛治;


稍久去邪養正,寬猛兼治;


久病藥必平和,寬治緩治。


正氣在人,陽為表而陰為裡,上古名言;


邪氣害人,表為陰而裡為陽,仲景妙訣。


實者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是為五實,虛者脈虛、皮寒、氣弱、泄利、少食。


是為五虛。


實者得汗便利則活,虛者糜粥入胃,泄止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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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6#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8:53 | 只看該作者

凡言實者,皆指邪氣;


凡言虛者,皆指正衰。


泄久五虛不治。


新病多寒,久病反熱。


新病正氣壯而屬寒濕者多,久則五氣衰而屬濕熱者多。


即如外感風寒,內傷生冷,初病為寒,郁久則反熱矣。


惟初病過服涼藥,久則為虛。


內傷五邪,全要調停;


外感六淫,須善汗發。


五邪,正、微、虛、實、賊;


六淫,風寒、暑、濕、燥、火。


風自火出,或外感風邪,久必歸肝;


或腎枯肝木妄動,血燥而為內風。


故一切痹痛癱瘓等症,不可純用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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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7#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9:06 | 只看該作者

寒乃虛孽。


諸陰為虛。


《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故傷寒多犯下虛之人,宜壯陽溫散。


暑耗氣液精神,甘酸斂補常投(斂汗補虛;)


濕傷皮肉筋骨,苦辛汗升暫咽。


外濕宜汗。


忌麻黃、干葛,宜羌活、蒼朮之類。


經云:土濕甚則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


內濕宜滲,用豬苓,不效者宜升。


經云;氣升則水降。


賦云:春當散火升陽,夏須生脈益氣。


枳朮丸、草蔻丸,宜可秋吞;


異功散、厚朴溫中湯,卻堪冬餌。


燥分實虛,實燥大便秘而腹脹急,宜量體通利;


虛燥大便秘而腹不作脹,多屬血虛,宜潤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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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8#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9:21 | 只看該作者

火辨補泄。


外感實火,宜分表裡瀉之;


內傷虛火,宜分陰陽補之。


賦云:實火可瀉,或瀉表而瀉裡;


虛火可補,或補陽而補陰。


祛邪猶追盜蔻,殲魁而恕脅從;


養正若待小人,正已而無過察。


邪宜祛除,正宜安撫。


痰不可吐盡,火不可降過,氣不可耗極,血不可太補,濕不可利傷。


過則劇,劇則變也。


且如傷食積在腸胃,蕩滌(下)自愈(也);


停飲塊居經絡,消補兼行。


口腹縱而濕熱盛,燥脾土以復中氣。


內傷中虛,久則中寒。


房勞過而相火動,滋腎水以固陰精。


法當滋陰降火。


但滋降過則損陽,中氣愈虛,血無所化,則火愈盛而水愈涸矣。


氣有餘而喘滿痞塞,火輕可降;


重者從其性而升之。


血不足而吐衄怯癆,金分宜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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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9#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9:36 | 只看該作者

陰虛火動,火逼血而妄行,故宜清金。


氣病調氣,而血有依附;


血病調血,而氣無滯凝。


賦云:陽氣為陰血之導引,陰血為陽氣之依歸。


但調氣之劑,如木香、官桂、莪朮、香附之類,以之調血而兩得;


調血之劑,如當歸、地黃之類,以之調氣而乖張。


若瘀血滯氣,養其血而氣自流行,又不可不知。


調氣必辛涼以散其熱,氣屬陽,無形者也。


陽氣鬱則發熱,調以辛涼之藥以散之。


和血必辛熱以化其形。


血屬陰,有形者也。


陰血積則作痛,宜以辛熱之藥以開之。


至於痰因(七情)火動,治火勿緩;


痰因火而生者,當治火為先;


亦有因痰而生火者,痰火兩治。


大概暴病多火,怪病多痰。


火因氣鬱,理氣宜增。


賦云:痰因火動,治火為先;


火因氣鬱,理氣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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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0#
 樓主| 發表於 2013-2-21 14:49:50 | 只看該作者

痰有清溫潤燥散之異類,熱痰清之,寒痰溫之,燥痰潤之,濕痰燥之,風痰散之。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寒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行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勞者逸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皆大法也。


郁有達發奪泄折之殊名。


木鬱達之,吐也。


蓋肺主收降,當居下體,今因食塞胸中,反居於上,抑遏厥陰風木,是不得上達,故令其吐,以升達肝木而降肺金。


火鬱發之,汗也。


當看在何經,如腠理外郁,則取汗以散之;


龍火內郁,非苦寒以降之,或用升浮之藥,佐以甘溫,順其性而從治之,使勢極則止,如升陽散火湯是也。


土鬱奪之,下也。


邪熱入胃,及中滿腹脹,濕熱下痢,氣實者則攻下以奪其勢,而使之衰。


金鬱滲之,利小便也。


肺為水源,氣鬱胸滿而滲道閉矣,宜清金利氣以疏通之。


水鬱折之,謂折制其沖逆,伐而挫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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