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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沉迷網路不養家 妻訴離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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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3 02:49: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夫沉迷網路不養家 妻訴離判准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2日電)陳姓女子控訴先生終日沉迷網路世界,長期待業在家,向法院訴請離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准2人離婚,全案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女與先生李姓男子於民國95年6月結婚,2人於99年12月分居。


陳女控訴,年輕力壯的先生於婚後第2年就終日沉迷網路世界,長期日夜顛倒,在網路上聊天。


另外,先生與她行房的次數少之又少,又不繳保費,極不負責,「唯有離婚一途,才能讓她脫離苦難」,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李男反駁,他每晚上網是工作需要,但因罹患心臟衰竭,上班期間常6小時不到就感到非常疲憊,身體狀況不好,且他習慣入夜後利用網路蒐集或製作簡報,並非整夜用MSN聊天。


法院一審依兩造女兒證詞等,認定李男婚後因無心工作,終日沉迷網路遊戲,長期日夜顛倒,致無經常性收入,家中經濟困難,雙方常因金錢、工作等事爭執,夫妻漸行漸遠終至感情冷漠疏離。


一審認為,兩造分居後,李男雖堅持不願離婚,卻未有任何改善現狀的努力,因此判准兩造離婚。


高院審理後,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上訴。

 

引用:http://n.yam.com/cna/society/20130122/2013012216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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