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點三日訣】 見點三日,死生判矣,斷於此時,方稱高列開竅,唯面部要緊,面者諸會之真,天庭印堂,尤面部最要緊者。 師曰:天庭為看痘把柄,何者,元神所歸也。
元神者,元氣也。小兒出痘,不過氣、血、毒三字,氣血又元氣所統也。
元氣勝毒,開落應期,毒勝元氣,內攻外剝,毒既勝矣。
又安望元氣之復勝哉。
天庭先見先起,先灌先靨,密而癢(毒盛氣不足),慘而黯(毒盛血不足),皆死症也。
毒從虛發,信矣哉。
凡見點磊落,摸過礙手,顏色潤澤,眼部以下先見,身熱漸退,吉症也。
蓋此等磊落礙手,稀而有神者也,色潤澤,謂有彩也。
天庭後見,元氣內固也,反是者逆。
葉錫侯曰:毒盛從上部先見,毒微從下部先見,如火之盛,而必先有焰於上也。
不由血領氣拘,而先上頭額者,則毒固可知,而生死亦從可知矣。
痘初出時,三五相連者,後必密,單見者稀,毒之淺深,於此可以預決。
形屬氣,色屬血,兩者俱可驗吉凶,定生死,人何專言血而不及氣。
氣無形難知,血有形易見,故見點三日,色如豬肝者死,如紅米飯者死,毒散漫於皮膚,如洗過大紅綢者重。
雖然,面部上有數十顆神彩奕奕者,尚可救活。
師曰:不慮形惡,慮無神;
不慮色惡,慮無彩。
形綻而凸,彩潤而明,惡症緊要處,見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凶亦吉。
何者?元氣猶存也。
程占五曰:有一二紅活可愛,雖凶亦吉。
何庸妄者,必諉之不治。
病家又有眼不識高明,甘視其孩抱之呼號而莫之救,哀哉。
大都自眉以上見點,有神彩悅目可愛,仍不瑣屑,又不歪邪,雖遍身稠密,雜症百出,總不至於死。
悅目二字,即予筆舌,亦難盡述,在學人心領意會而已。
見點頭焦神躁,舌苔而色或紫者,是血分毒熾,而未必不由內熱也。
見點白如水珠者重,若稀疏不密,人素色黃,而痘頗起發,氣至而血不至也。
當散火。
倘神不內寧,痘日增多,頂尖作?子形,毒大盛也,恐非藥所愈。
見兩日而大便尚秘,舌上無苔,知是血熱,非毒壅也,急行清解,本方加枳殼、明粉治之,否則恐灌漿時。
嘔痛作瀉而不起,本方內芎、歸宜倍用。
見點色白不紅,不可便作虛治。
白而無神,唇舌淡白,或吐或瀉,虛症也。
若白而起色,唇舌赤紅,非虛也。
三日後漸變深紫,其誤人不淺,見點腳冰冷者,不必慮之,氣未下行也。
初見時,大小不一。
有色點如沸者,曰夾疹,本方加救苦丹治之。
又有一等瑣屑紅點,隱隱肉間,曰夾痧,治亦同之。
丹毒亦然。但有此症,必正痘悅目可愛,方為痧疹之夾。
不然,是痘也,最當別之。
又有痘出數顆,而夾疹遍身,圓淨疏朗,形色紅活,現兩日而盡沒,見者莫不驚愕。
然此疹也,非痘也。
痘沒必悶亂煩躁,此則寧靜,且正痘顯然,故知其為疹也。
治以平劑自愈。
然未沒時,亦難識認。
點見身熱,毒未盡也,但所感不同,有寒氣外郁者,有熱氣內郁者,均散之。
見點自汗,有生者,有死者,丹溪謂自汗無妨,指形色善者言也。
若汗出而顏色日變必死,不可不極辨之。
凡痘出不快,須審時藥之,冬則寒鬱,夏則熱鬱。
然亦有虛實之別。
唇舌滋潤無苔,當從虛治。
見點色白,不甚起發,唇舌淡瑩,或吐或瀉,或腹脹,或自汗肢冷,神氣怯弱,須從虛例。
見點在於肚臍,或在肛門,而四圍成堆者,皆重症也。
初見數顆於山根上者重,才出而聲遂變,亦重。
痘出數點,而面目即光亮如瓜,口中氣臭,勃勃沖人,必至發斑吐血而死。
見點先於眉上,或兩太陽出數粒,突起光亮,少頃即沒,此賊痘也,必死。
有初出愛人,皮薄光亮,一兩日即長大,是未至而至,癘氣使然也,後必癢塌而死。
凡患諸瘡毒未愈,或瘡毒新愈,而見點於此者重,此陽毒也。
若瘡不干紅,雖重不死。
謂為於可為之時則從,為於不可為之時則凶,指險症也。
至見點如蛇皮,如蠶種,如蚊跡,如瘙斑,如湯泡,如火刺,如青黑藍斑,或身如被杖,發斑而唇腫口臭,或鎖項,或蒙頭,或斷腰,或無根,或色粉白如枯骨,或胸高氣喘,七孔流血,或面紋如橘皮,形色不正而驚狂,並腰痛腹疼不止,可為乎?不可為乎?
書謂見點吐紫黑血者不治。
向有潘姓女六歲,見點兩日,夜間吐紫數升,舉家驚恐,即老醫亦因吐血而去,余詳之,非毒也,大補脾胃而痊。
何者,唇舌滋潤,內無毒也。
形色兩善,外無毒也。
血去而神寧,血有餘也。
女父素患血症,此之吐血,是子乘父余,乃熱激動,故一涌而出,非毒也。
倘用犀角解毒,得無殞乎?
古云:盡信書不如無書。
凡謂斷腰無根,必諸痘形色不善方是。
苟形色圓澤,即腰腳無,又何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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