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查詢/特殊解毒藥/解磷】
【中文名稱】:解磷
【英文名稱】:null
【類別】:特殊解毒藥
【說明】:
【別名】碘解磷定,解磷
【藥理作用】有機磷酸酯類殺蟲劑(如敵敵畏、1609、1059等)進入機體後,與體內膽鹼酯酶結合形成磷醯化酶而使之失去水解乙醯膽鹼的作用,因而體內發生乙醯膽鹼的蓄積,出現一系列中毒症狀。
碘解磷定等解毒藥在體內能與磷醯化膽鹼酯酶中的磷醯基結合,而將其中膽鹼酯酶游離,恢復其水解乙醯膽鹼的活性,故又稱膽鹼酯酶復活劑。
但僅對形成不久的磷醯化膽鹼酯酶有效,已"老化"的酶的活性難以恢復,所以用藥越早越好。
作用特點是消除肌肉震顫、痙攣作用快,但對消除流涎、出汗現象作用差。
碘解磷定等尚能與血中有機磷酸酯類直接結合,成為無毒物質由尿排出.
【藥代動力】主要分佈於肝、腎、脾和心,經肝臟代謝,排泄快,靜脈注射時t1/2小於1h,故須重複給藥。
不易透過血腦屏障,但應用大劑量時可透過血腦屏障,改善中樞症狀。
【適應症】碘解磷定類僅對形成不久的磷醯化膽鹼酯酶有作用,但如經過數小時,磷醯化膽鹼酯酶已"老化",酶活性即難以恢復,故應用此類藥物治療有機磷中毒時,中毒早期用藥效果較好,治療慢性中毒則無效。
對有機磷的解毒作用有一定選擇性。
如對1605、1059、特普、乙硫磷的療效較好;
而對敵敵畏、樂果、敵百蟲、馬拉硫磷的效果較差或無效;
對二嗪農、甲氟磷、丙胺氟磷及八甲磷中毒則無效。
對輕度有機磷中毒,可單獨應用本品或阿托品以控制症狀;
中度、重度中毒時則必須合併應用阿托品,因對體內已蓄積的乙醯膽鹼幾無作用。
靜脈給藥後,血中很快達到有效濃度,大劑量時還能通過血腦屏障進入腦組織,由腎很快排出,無蓄積中毒現象。
【用法用量】不能對抗體內已蓄積的乙醯膽鹼的作用,故應與阿托品合用。
只能靜脈注射或靜脈點滴用(因碘刺激性大)(1)治療輕度中毒:成人0.4g/次,以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稀釋後靜滴或緩慢靜注,必要時2-4小時重複1次。
小兒1次15mg/kg。
(2)治療中度中毒:成人首次0.8~1.2g,以後2小時0.4~0.8g,共2~3次;
或以靜滴給藥維持,每小時給0.4g,共4~6次。
小兒1次20~30mg/kg。
(3)治療重度中毒:成人首次用1-1.2g,30分鐘後如無效可再給0.8~1.2g,以後每小時0.4g/次。
小兒1次30mg/kg,靜滴或緩饅靜注。
【不良反應】治療量不良反應小,一次劑量過大或注射過速可引起眩暈、心動過速、頭痛、抽搐、噁心、嘔吐等。
本品含碘,會引起咽痛和腮腺腫大,禁用於碘過敏者,鹼性條件下易水解生成氰化物,故勿與鹼性藥物配伍。
【注意事項】(1)有時可引起咽痛及腮腺腫大,注射過速可引起眩暈、視力模糊、噁心、嘔吐、心動過緩、嚴重者可發生陣攣性抽搐、甚至抑制呼吸中樞,引起呼吸衰竭。
(2)在體內迅速被分解而維持時間短(僅1.5~2小時),故根據病情必須反復給藥。
(3)在鹼性溶液中易水解為氰化物,故忌與鹼性藥物配伍。
(4)粉劑較難溶,溶時可加溫(40~50C)或振搖。
(5)應避光貯存。
【規格】注射劑:0.4g/10ml粉針劑:0.4g,以注射用水溶解,配製時須加搖動。
【序號】:17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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