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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歷史文物●歷代民服】
中國史書對庶民的服飾,沒有直接的記述。
概乎言之,官服規制以外,就是庶民的服飾。
中國傳統的服飾,大體自服裝有史到南北朝(西元前四二0~西元五八八年)為一階段;
隋、唐(五八一~九0六)到明(一三六八~一六四三)為一階段;
清代(一六四四~一九一一)又為一階段。
第一階段,不論是官是民,衣衫都是方領右衽,弁服、深衣、袍三式並行;
弁服是官服,其餘兩式官民通用。
在民,袍是常服,深衣是禮服。
弁服,即頭戴弁、冕的服裝。
弁、冕是男性官員的頭衣,凡是弁服,必須是上衣下裳。
深衣,是簡化弁服的後起之物。
因弁服的服用較繁,袍則較為簡便,但是褻服,兩者各有其不便,因而仿效弁服,截為上下兩截,而又縫合為一,其形若袍而具有弁服的實質。
於是深衣作為次於弁服的官員官式常服,同時作為庶民的禮服。
見圖1(深衣圖)袍,是自肩至跗上下一貫裁成的長形衣,古書因又稱袍為通裁,孔子曾經讚譽子路獨來獨往的精神,有謂:「衣敝縕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歟?」
(論語)可證袍在庶民乃是常服;
又可說明袍是用舊蠶絲縕鋪製的。
故籍載稱;
新絲曰纊,用纊鋪製的曰繭或襺;
用縕鋪製的才叫袍。
中國在五代(九0七~九六0)以前,還沒有木棉,都用蠶絲。
至於有表有裏不鋪綿絮的長衣,稱裌或袷;
單長衣叫襌,各有專詞,互不相混。
後世不知起於何時,但在袍字之上加一字,曰棉袍、曰夾袍、曰單袍,即可概乎言之,實較簡便。
深衣之用,明代猶然。
清代建國後,始與弁服及方領衣一同廢去。
清代的庶民,概以袍含單、裌長衣為禮服;
常服亦通用袍。
迨民國肇建後,則官民同以袍為禮服及常服。
歷代民服中,有與袍形衣雙軌並行的,又有短上衣及長成套,此在禮服或較具社會地位或斯文人士作為內衣或家居便服;
在農工或低階層商人作為常服。
自唐(六一八~九0六)而後,大行盤領衣,此與弁服及方領衣同存各用。
清代建國後,盤領亦廢,概行圓領。
官民皆同此。
明代以前,歷代官婦的禮服俱用袍或深衣制。
民服則袍與上衣下裳兼用。
然明代民婦大行上衣下裳;
清代一貫仿行。
其間明末清初婦女為抗拒清政府強迫改裝,曾堅持裙裝不改,並指稱滿籍婦女的袍服曰旗袍,以表彼此有別。
明、清婦女的裙裝都很寬大,上衣之長幾可及膝;
禮服例有寬闊的緄邊,大襟右上緣及袖頭的縫緄尤有考究的文飾。
另有當胸當背缺其兩袖的上衣,或長或短,古名兩當或裲襠,其後多有異名,曰背心、搭護、綽子、坎肩等,都是民服的便裝,男女通用。
自古有一種短褲,短在膝頭以上或更短,名曰褌,或名?
這是漁、農或操作賤役者之常服。
另有一種大,長大其襱褲管,襱底縛於脛下近足處,使襱底寬條如籠,名曰倒頓,江湖演賣武藝者流往往著此。
民間頭衣,曰巾、曰幘、曰帽,其初以幅巾裹頭,漸成固定形式,但造形、用色等皆無定準,依明人李時珍本草綱目所載,習以方者名巾,圓者曰帽。
清及民國通行的所謂瓜皮帽,其制創於明初,原名瓜拉帽,又名六合一統帽,此名曾與明初新創的民服方巾之名四方平定巾者,同經明太祖所核定。
見圖1(明人筆下之瓜形帽)歷代民服的材料多用麻、葛織品,宋以後多用棉。
絲品及鮮艷的色彩,歷代對於民服多有禁限,然其效不著。
白色衣,是一般民服的用色。
故古之庶民無官位、功名者,有白衣、白丁之稱。
中國婦女,古有纏足之風,以小為貴。
官宦及讀書人家多如此。
惟農、工等勞動階層不纏,明、清兩代宮廷禁纏足,清代滿婦不纏。
民國建立後,此風漸廢,國民政府為此曾著禁令。
(王宇清)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