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情緒失調】 情緒,不僅是在顯示個人在行為上的立即反應,同時也在個人的意識經驗中感受得到。
情緒往往帶來各種生理機能的改變,比如說脈搏加快,或呼吸急促。
情緒通常是受到環境中外在事物所激起的。
所有的情緒皆跟隨著兩種類型的行為反應使之消散:第一,像哭泣、發怒或受驚之類的自動反射行為。
第二,則是心理動機,指的是帶有目的的持續性行動,有若要逃避不愉快或令人恐懼的情況,或者是因憤怒而作出的狂暴行為。
情緒可視之為精力的激起,當個人遭遇到外在事物的刺激時,因著個人的知覺與解釋,釋放出不同程度的精力,以處理手頭待解決的課題。
情緒在日常生活中,對我們有益或者是有害,則看情緒涉入的強度而定,如附圖1。
輕微程度的情緒激起,能使人對手頭的工作提高警覺與興趣。
情緒愈強則不論它是快樂抑或不快樂,通常皆降低個人的表現水準。
有時候情緒並未迅速消散,而是繼續保持按兵不動或懸而未決。
也許是令人生氣的情況(與老板的長期衝突),或令人害怕的情況(擔心母親的癌症),會持續到一段很長時間,結果是使個人減低或喪失有效地適應能力,而有不良適應的生活方式(若精神官能症),或更嚴重造成人格解體(精神崩潰)與自殺。
有的時候,持續的情緒緊張能損害身體健康,如潰瘍、哮喘、偏頭痛、高血壓、皮膚濕疹等,病象是生理的,而病因則是心理的。
根據艾里斯(Allis)的理論,他認為情緒困擾或失調,大部分是導自於不合邏輯或不合理性的思考。
由於思考是一種自我語言行為,艾氏認為一個人如果沒有反覆告訴自己某些想法,或某些話,不良的情緒即使產生,也不可能持久。
常存於一般人腦海中的非理性觀念有:一、每個人都需要得到每一個對自己重要的人的喜愛與讚許。
二、一個人必須在各方面都有成就,這樣的人才有價值。
三、有些人是惡的,為了他們的惡行,他們應該受到嚴厲的指責與處罰。
四、假如事情的發生不如自己所想,那它是很壞的。
五、人的不快樂是外在因素引起的,一個人無法控制他的憂傷和煩悶。
六、對危機或可怕的事,一個人應該非常擔心,而且隨時顧慮到它可能會發生。
七、逃避困難、挑戰與責任,比面對它們容易。
八、一個人應該要依靠一個比自己強的人。
九、過去歷史對一個人目前行為是極重要的影響因素,某事曾經影響過人,它應該永遠具有同樣效果。
十、一個人碰到任何問題都應該有正確妥當的解決,如果沒法找到這種方法,那是件遭透了的事。
若是一個人能拋開這些不合理的自我要求與想法,並學會和擴大利用理性思考,則大部分的心理與情緒困擾可獲解除。
(游麗嘉)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