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27 06:43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體育●踢毽子】
宋代高承事物原始一書記載:「小兒以鉛錫為錢,裝以雞羽,呼為箭子。三四成走踢,有裏外廉、拖鎗、聳膝、突肚、佛頂珠、剪刀、拐子諸名色;亦蹴鞠之遺意也。」
踢毽子風氣的盛行,大概起自宋代。
清人翟灝在通俗篇說:「今京市民,為此戲最工,項、額、口、鼻、肩、腹、膺,皆可代足,一人能兼應數敵。自弄則毽子終日繞身不墮。」
踢毽子在清代更受到廣大民眾的喜愛與重視。
民國二十五年,我政府為推展運動,特通會各級黨部,廣為提倡踢毽子運動,採用五權混合表演的方式,於每年元旦行比賽,藉此達到公民教育與體能活動的雙重目的。
八年抗戰結束,教育部體育委員會制定踢毽子比賽規則,通令全國省市教育主管單位,飭屬定期比賽。
民國六十四年,教育部指示全國上下普遍推行民俗體育活動。
不久,臺灣省政府將它列為民俗體育重點推行項目之一。
陳果夫全集說:「踢毽輕而易,婦孺咸宜,且風雨無阻,人數不拘,占地狹小,費錢無多。
果能因勢利導,予以提倡,加以改善,作為競賽,則孱弱者,可使強壯;
獨樂者,可使樂;
愚蠢者,可使機智;
放蕩者,可使恬靜;
板滯者,可使活潑,其於、德、智、美、體五育方面,可使人人獲得最大之利益。
善踢者,大多足部長強,身體因之亦長強,而心及目,則因運用日久,異常靈敏。
由此可見踢毽者,實為需要足力、心力、目力之各項運動的基本練習。」
雞毛毽的毽盤直徑約三至三五公分,重約五至六克,毛管高度為毽盤的半徑,毽毛以三根以上為佳,長度為十公分以上。
做得好則神采奕奕,亦可當藝術品玩賞。
毽子一般約可分為下列三種踢法:一、基本踢式:此式較和緩,簡單易學,為入門踢法,踢時一足著地為軸,另足踢。
如:踢、拐、膝、踶、豆、勾、懸等小武動作。
二、跳躍踢式:動作大且複雜,除需具備熟練身手外,更需有充沛體力,為高級踢法,踢時身體全部需有瞬間跳躍離地。
如:跳、蹺、跪、踩、蹦、剪、叉等大武動作。
三、停毽:將毽子踢停於手以外之身體各部位,亦為高級踢法。
(董金松)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