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歷史文物●琺瑯藝術】 琺瑯器因不同的製作方式,可區分為:一、掐絲琺瑯器(Cloisonne)。
二、內填琺瑯器(Champleve)。
三、畫琺瑯器(PaintedEnamel)等三種。
第一種掐絲琺瑯就是我們俗稱的景泰藍。
第二種的內填琺瑯器因為製作過程中,有壓模或剔模的手續,又稱為壓琺瑯。
第三種畫琺瑯,因為胎骨的不同,又可分為陶瓷胎畫琺瑯和金屬胎畫琺瑯兩大類。
琺瑯和釉一樣,是玻化物質,是薄的、均質的矽酸鹽和硼酸鹽的混合物,具有幾個特點:一、無一定化合物,無一定熔點,只有熔化溫度範圍,所以是一種複雜的混合物,類似超冷溶液(SupercooledLiquid)。
二、質硬,除弱酸強鹼外,不溶於水及一般常用的酸液和鹼液。
三、耐擦,有光澤或無光澤:四、不透氣體和液體。
五、適於彩繪及裝飾,如繪畫、著色等。
常常標準成分(Full)的琺瑯是有光澤而透明的,一旦溶有或混有著色性的氧化物,就會產生各種色彩,而使琺瑯面下的坯胎模糊不清。
因此,一般琺瑯可分為有色、無色、透明、半透明和失透等五種。
琺瑯藝術原本是西方的產物,它之傳入我國,可分為兩個時期和兩種不同類型。
首先早在西元十至十一世紀,西方的掐絲琺瑯在拜占庭就已發展到相當成熟的階段,金胎和銅胎的掐絲琺瑯器幾乎傳遍全歐。
十四世紀,蒙古人的鐵蹄衝入歐洲,東西交通大開,掐絲琺瑯就在此時傳入我國。
中國人開始燒製掐絲琺瑯的時間,應當不會晚於一三三五年,也就是元順帝即位後三年,因為北平曾經發現元至元年款的掐絲琺瑯製品。
另外,內填琺瑯和畫琺瑯的製作技術,在十二世紀以後,才在歐洲逐漸試作出來。
而其真正的成熟,則晚到十六世紀的初期。
內填琺瑯和畫琺瑯的傳入我國,是在十八世紀的早期,由歐洲的商人和傳教士從海路經廣州而傳入的。
清代宮中所製的內填琺瑯器,大多為金胎和銀胎。
它們是先在胎地上刻畫了各式的花紋,再在上面燒一層透明的琺瑯色,最常見的色彩有紅、黃、綠三種。
不透明的內填琺瑯也有燒造,它們的胎骨大多是黃銅鍍金的。
就外觀而言,不透明的內填琺瑯,無論就實際價值或審美價值,都是不能與透明琺瑯相比的。
(劉良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8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