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順應】 順應(Accommodation),是指社會過程(SocialProcess)之主要互動方式之一,為社會學的一項重要觀念。
凡是改變人與人,團體與團體的功能關係,以避免衝突,促進相互適應,經由此種過程,不論其為有意的或無意的,而達成行為模式與社會關係的目標,謂之順應。
順應有二種形式:一種是創造性的順應。
這是經過熟思與審慎的計畫,去解決衝突的事態,以獲得雙方的同意,使彼此間的利益與需要,可以維護。
這種創造性的順應,不同於妥協式的順應。
其目的在不犧牲任何一方的利益,是自願而可以接受的順應。
另一種的順應,是團體與團體間協調式的順應。
這是指有利益關係的團體,彼此改變其組織與地位,使合於情勢的需要,形成一個新的社會單位。
美國芝加哥大學社會學教授派克(Park,西元一八六四~一九四四年),認為順應是社會遺傳下來的習慣、態度,和文化模式的變遷。
照此意義,則一切文化特徵,均屬順應的範圍。
派克的另一觀點,認為順應是解決衝突(Conflicts)的結果,但這種結果,不是永久性的。
可能的衝突,仍會隨時發生,例如戰爭的結束,不論是由於投降,或由於和解,以達成和平,但不能保證不會再發生,這是暫時性的順應。
近代民主政治的設施,是順應方式的成功。
政府機構的政策,使各階層的不同利益,獲得協調,內部關係得以安定。
國家以法律解決爭端,以選舉解決和平競爭,是民主政治順應的實例。
又如現代種族的仇視、宗教的糾紛,方可以順應方式,予以處置。
社會學者列舉六種順應的方法,為減少或避免衝突的手段。
一、仲裁(Arbitration),二、妥協(Compromise),三、和解(Conciliation),四、轉變(Conversion),五、服從(Subordination),六、容忍(Toleration)。
要使這些方法達成效果,政府須創導各種鼓勵的計畫。
如教育,宣傳、組訓、娛樂、獎勵、研究等方式。
社會之所以能維持秩序,避免衝突。
以便共同生活,可說是順應的功績。
(張鏡予)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