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體育●趣味競賽】 凡在各種不同的競賽加以若干有意義之變化,使之異於尋常,令人產生興趣,並足以收到愉悅身心之效果者,皆可稱之為趣味競賽。
一、趣味競賽之特性:趣味競賽係介乎於遊戲與競技運動之間的一種競賽活動。
它既有遊戲與休閒活動之本質,又有競技遊戲與競技運動之特性,當然亦脫離不了運動之特徵。
趣味不僅隨年齡增長而有變化,個人之間的趣味差異亦甚顯著。
時空的不同與種族之差異,對於趣味的差別亦有甚大的影響。
雖然如此,趣味具有一種主觀普遍的共同感。
易言之,趣味雖然主觀,但亦有某些共同的客觀精神存在。
其特性如下:(一)大眾性:不僅參加者眾,觀賞者多,觀眾又常為會場的熱烈氣氛所感動,並產生心理參與的傾向。
(二)娛樂性:不僅競賽項目生動有趣,各團體間啦啦隊的組成,大會對觀眾的解說,對參加者的鼓舞,令觀賞者及參與者分享趣味,融為一體。
(三)異常性:趣味的由來,通常是因異於常態或經常失誤所引起。
(四)競爭性:好爭與好勝雖為多數人所共有,但唯有雙方勢均力敵之際,方能產生趣味。
(五)規則性:必有一定的規則可循,否則易演變為遊戲或鬧劇。
此種競賽規則大多簡單明瞭。
(六)合作性:通常以機關、團體、學校為參加單位。
其勝負常非英雄式的傑出個人所能決定,而有賴於群體的合作無間。
(七)滑稽性:「笑」為趣味競賽中不可或缺的要件。
當出人意外或笨拙、粗俗、錯誤之表現時便能令人發笑。
二、趣味競賽構成之要素:趣味競賽之名稱、目的、性質、人數、隊形、時間、場地、器材、方法、規則及注意事項等要素,宜加設計及考慮。
三、趣味競賽主辦人員應注意事項:趣味競賽大會的成敗與籌備工作唇齒相關,不可分離。
主辦人應明白人非牛馬,更非機器,除了生理的滿足外,應注重心理的滿足。
其中尤以安全感、附屬慾、自尊心、榮譽感與成就慾之滿足最為重要。
(張昭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