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醫學●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一辭,源於希臘文。
乃指功能性精神病。
主要症狀為思想失調、感覺失調、情感失調,與精神活動的現實有明顯的脫節,呈現人格崩潰之狀態。
一、發病率:世界各國統計不一,一般平均在百分之○‧五至一,臺灣地區在木柵調查,二十萬人為百分之○‧三。
本病的嚴重情形,在於不能在社會過正常生活而生存,為長期的慢性病,要長期的住在公立醫院裏,乃社會的負擔。
在美國據報告,精神病床占一半以上,多數為精神分裂,既多而不易好。
據估計臺灣地區急需住院醫療者約四萬人。
二、病理機能:原因不明,目前的理論有:(一)遺傳因素:占第一位,據統計,若父母當中一人為精神分裂症者,則子女可能占百分之十五至二十,所以與精神病患者結婚,害處多,好處少,應當避免。
(二)神經化學理論:為解釋精神分裂之新趨勢。
與腦內之CerebralAmines有關。
(三)心理原因理論:作家族研究有父弱母霸,缺乏認同,自我力量太弱。
三、症狀:(一)潛伏期:潛伏期症狀很長,一至二年才會發現,待發現有問題時已經有一至二年以上。
1.強迫觀念;
2.孤獨性;
3.假神經衰弱。
(二)精神錯亂期:1.情緒障礙,不和諧,冷漠,情緒貧乏;
2.聯想障礙,語不連貫,語無倫次,自言自語,新語症;
3.內閉現象,作態症,表現奇特行為,言語重複;
4.頡頏作用,兩立力價,兩個相反觀念、情緒不斷的衝突。
次要症狀為妄想、幻覺、失真感、行為怪誕、興奮激動、缺乏內視。
四、臨床形態:(一)單純型:不知不覺發病,對外活動減退,呈淡漠之表情,似癡呆狀況。
(二)青春型:青春於希臘文為Hebe,亦即青春女神。
此型在十五至二十五歲以前發病,開始即不可收拾。
有明顯之思想障礙,奇異行為動作,妄想與性問題,預後不良,時癒時發。
(三)緊張型:年齡不一定,少中年亦可發生,不動木僵,臘狀倦曲,交替性有時興奮,具有破壞性。
(四)妄想型:固執,持久妄想,迫害誇大。
(五)情感型:呈現躁鬱之情感障礙。
(六)假性心理症型:混合型,焦慮,恐懼,強迫觀念,憂鬱與慮病。
早期常被誤認為神經衰弱,逐漸呈現精神分裂。
五、治療:一般約分為下列七種療法:(一)安靜劑。
(二)因蘇林休克。
(三)電休克。
(四)職業治療。
(五)心理治療。
(六)環境治療。
(七)針灸治療:用大椎穴、十三鬼穴。
六、預防與社會之保護:注意心理發展,和諧快樂的家庭環境,培養獨立精神,製造社交機會,避免自卑情況。
社會國家保護,病癒給予工作及社交機會,免於再發。
(鄭隆炎)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