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美術●篆刻】 篆刻,二字連用起於漢人,意謂作文作賦過重雕鏤刻畫,楊雄法言有「雕蟲篆刻,壯夫不為」之語,下句實是自謙之詞。
其後原意轉隱,而以篆刻二字專指以篆文鐫刻石質印章,時期當在明代以後。
茲分述如下:一、今日通稱之印章,周秦曰(即璽),漢代始稱印、章,惟帝王稱璽,而殷時已有雛形。
其下面鑄鐫文字,或官名,或人名,或吉語,或格言,其文字皆為當時通用書體。
材料絕大多數為銅質,少數為金、銀、玉、石、骨等,晚期象牙印材漸多,直至元明時代皆然。
早期印章皆施用於封泥,公私簡牘無不用之,故數量極多,尤以漢代為然。
惟自造紙盛行後,封泥遂廢,印章數量大見減少。
印文以鎔鑄為最多,周秦漢魏皆甚考究,字體風格,極盡美妙。
可稱為書法藝術之一旁枝。
由於材質關係,皆由工技人員製作,非一般書家所為。
亦或印文由書家篆寫,鑄製則由工匠任之。
封泥廢後,印章之用途大減;
加以通用字體,變遷甚大,日趨草略,不適入印,篆書亦日見雜,印章遂成衰落之勢。
迄於元代,學者倡重小篆,印風重見轉機。
二、元明之際,諸暨王冕以花乳石為印材。
稍後青田石盛行,以石質非堅,文人書家可親自鐫刻,不必假手工匠,故自文彭以後,入清以至近今,此事乃成藝苑中僅次書法之一部門。
印文風格,雖大部分出於古代銅印;
但布置體法由於石質適於刀刻,使作者有發揮天才之便利。
刀石相得,有筆紙以外之獨特鋒神及流派、個人之風格,與作者之意境有相得益彰之妙。
同時印文字句,除姓名外,凡齋館、格言、詩文佳句,甚至全篇文字,無不可以入印,使成為具有經營創意之藝術作品,有令人欣賞之質性。
惟此事之被人賦予篆刻之名,則為清代中葉之事。
三、清高宗時,海寧陳克恕有篆刻鍼度一書,蓋借用楊雄之篆刻二字,以為從事此事之二大要務:「篆」謂擇定朱白以篆體書寫印文及構思布置之事。
「刻」謂以刻刀鐫刻陰陽(凹凸)印文於印面及運用各種刀法之事。
其後此具有新意義之篆刻一辭,漸成通用,以迄於今。
惟此外尚有摹印、治印等名稱,含義略同。
四、一般而言,所謂篆刻,應只適用於軟質石林─青田、壽山、昌化等石通行以後治印之事。
因早期銅玉印文非鑄即碾,極少鐫刻;
惟青田等石材始能集篆與刻二事於一人之故。
蓋自明文彭、何震等諸家以後,入清而益發揚光大。
其著者有浙、皖、雲間、莆田等派,刻家如林,各有造詣創獲,儼然與書畫藝術鼎足而三。
近代則更以金石刻拓、甲骨、周秦墨蹟採取入印,使篆刻境界開擴益廣。
其各派各家之篆刻作品,具載各種印譜中。
(王壯為)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