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醫學●醫學】 醫學,有廣、狹二義。
廣義之醫學包括一切與人體身心健康有關之學術,舉凡預防醫學、藥學乃至輔助療法,均包含在內。
狹義之醫學僅指對人體身心疾病診斷與治療有關之學術而言。
但大致而言,對於醫學有關之從業員,各國對其執業都分別管理,不但醫藥分業,對於治療亦分等級,除醫師外另有針灸師、正骨師等,亦有不必列入管理者,亦有雖與醫學有關,卻不屬於醫學範圍者,例如藥用植物學、醫事工程等。
論醫,如僅言與人體健康有關,則運動亦然,但卻不是醫;
如僅言與治療有關,則體育治療乃至推拿、按摩亦常有效,卻不是醫。
因而,不能約化地說凡與治療或健康有關即是醫。
反之,生理、解剖等不用於治療之基礎醫學,也是醫學,與健康和治療無關的法醫,仍是醫學。
因而,醫必另有其殊義。
醫療運作常有醫師、護士、技術人員等之參與,亦不一定可以獨立執業,所以也不能說可以獨立運作才是醫。
那麼,到底醫是什麼?
正式的醫療行為又是什麼呢?
舉例說,內功、推拿、按摩、運動,都能治病,但卻非醫療行為,也不是醫。
青草也能治病,但卻不是醫,因為內功、體育治療等,乃是導引患者發揮其身體中本有之抵抗力,或予以增強,以致使疾病痊癒,並非施術者外力之所致,此與醫生治病之外加不同,不管手術或藥物治療,都是外致的,乃醫療之主要方法,且有其高深技術性,乃真正的醫療行為。
青草乃未加工之植物,未經配方,自亦非醫。
因而所謂醫,指施之者以外加的手術或藥物之類,以克服患者疾病之謂。
凡以此外加能力而使患者痊癒有關之學術曰醫學。
凡為其基礎之學術,如基礎醫學;
凡預防而達致相同效果之學術,如預防醫學;
凡判斷而與其有關者,如診斷學;
乃至法醫等都可稱為醫學。
醫學,指有外致以達到預防與治療疾病有關之學術而言。
因而,與生理自健有關之預防與治療之學術,如體育療法、功夫療法,以及其他生理療法雖亦可治病,但屬於體育與健康法,而並非醫學,亦非醫療行為。
醫學範圍至廣,中西醫都有基礎醫學,都有內科、外科、婦科、小兒科、耳鼻喉科等,此外,中醫有針灸科,西醫有牙科、核子醫學、職業醫學等。
此外,還有衛生行政、公共衛生、醫技等各種範圍,以及藥學等等。
醫學因時代與地理環境之差異,而有不同系統,例如中國醫學與西洋醫學等,如能融會貫通,各取其長,各捨其短,以形成兼有眾長之新醫學,則至善矣。
(徐哲萍)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