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商學●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係指政府或公司為募集資金而公開發行證券,以及證券繼續流通轉讓所形成的市場。
可分為證券發行市場(SecuritiesIssuanceMarket)與證券流通市場(SecuritiesCirculationMarket)。
前者是政府或公司公開募集資金,發行證券所形成之市場,又稱為證券初級市場(SecuritiesPrimaryMarket);
後者即證券繼續流通轉讓所形成之市場,又稱為證券次級市場(SecuritiesSecondaryMarket)。
兩者市場相輔相行。
政府與公司公開發行證券,以及證券轉讓流通,均有賴於第三者為其中間媒介。
政府公開發行公債之中間媒介為中央銀行與一般金融機構。
而公司發行證券之中間媒介,在歐美為投資銀行,在我國則以信託投資公司為主。
證券之發行,通常分為公開發行及直接銷售。
公開發行又分為由投資銀行(或信託公司)承銷與代銷。
承銷乃指投資銀行與證券發行公司訂立契約,同意根據雙方協定的價格,由投資銀行一次全部購進該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然後再以較高價格轉手售與投資人。
而代銷則僅為發行公司代售證券,從中抽取佣金,代銷之投資銀行不必承擔任何風險。
過去,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係以獨家訂約方式,承銷或代銷某公司所發行之證券,目前已改採聯合承銷或代銷方式。
如以直接銷售方式發行證券,即指直接售予投資人,並不經過中間商轉手。
目前很少採取此種方式,因為既不經濟,又無把握,且在資金調度上有欠靈活之度。
證券流通市場,由店頭市場與證券交易所構成。
店頭市場係指在證券交易所以外的證券交易,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以登記上市者為限,未上市證券之買賣,便有賴於店頭市場,其交易通常由顧客直接與證券商洽議,或委託經紀人與證券商議價。
而證券交易所則是上市證券買賣之場所,每一證券交易所均設置交易廳,訂有上市標準,凡能符合該項標準的證券,才能在交易廳內掛牌上市買賣,而在交易廳的營業時間內,只有會員或合格證券商才能進入此一集中場所,並在公平競爭原則下,互相買賣上市證券。
臺灣證券交易所係於民國五十一年二月九日開業,目前資本額為新臺幣七千萬元,公股占百分之三十九,民股占百分之六十一,均為法人股東。
其所經營之業務稱為:一、供給場所設備,為上市證券之集中買賣與清算;
二、辦理各種上市證券買賣,及清算有關之保管與過戶代理業務。
(吳徽瀛)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7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