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戲劇●情節】 亞里士多德將悲劇的要素定為六種:情節、性格、語法、思想、場面及旋律,而其中以情節最為重要。
情節的內容最重要的有四點:一是鬥爭性,即衝突,也就是動作;
二是曲折,即起伏複雜的情節,三是懸疑,即引人入勝而令人猜疑的情節;
四是統一性,即戲劇完整的藝術。
有關情節鬥爭性,戲劇批評家認為在舞臺上的動作,最能啟發觀眾興趣,也最能維持他們的注意力,其原因乃是由於兩種相反意志互相的衝突,以及兩種互相的鬥爭所產生的動作。
衝突又稱為戲劇,如無衝突,就無戲劇。
衝突又分兩個主義的衝突、兩個法則或兩個意志的衝突、個人與社會的衝突、兩種力量為爭取一個對象的衝突。
曲折是引起觀眾興趣最重要的條件;
它的情節要有變化,也要有發現,使觀眾了解有關戲劇主題的諸種事件。
至於戲劇中的懸疑,一方面是激發觀眾緊張的情緒,另一方面則是使他們產生期待的心情。
懸疑可分兩種:一種是基於好奇心,另一種則是基於情感。
前者引起觀眾的好奇心理,故意把答案隱藏起來,還暗示兩三種可能的結局,以迷惑觀眾。
最後演出一個令人意料不到的結局,使觀眾大吃一驚,當他們再回味前幾幕的情節時,始發現於曾隱藏著這一結局的伏線,立即恍然大悟,這種叫做巧妙的懸疑。
後者是在悲劇中常看到的懸疑,當戲一開幕,觀眾明明知道將來的結局,但是他們難免不提心吊膽的懷著緊張的心情,期待著最後的一幕的演出。
他們並不是因為好奇,而是基於感情作用在期待。
所謂統一性,就是劇情要保持一個完整的動作,要修短合度,而且有頭部、中部及尾部,嚴格遵守古希臘戲劇的三一律。
其定律乃是一齣戲在一天之內演出,一件事在一個地方發生。
劇情的結構分為三個部分:第一是鬥爭的開始;
第二是鬥爭到達頂點;
第三是鬥爭獲得解決。
這三個都分,也就是戲劇的頭、中、尾三個部分。
劇情的鬥爭發以後,劇情就開始發展,這個過程叫做鬥爭開始。
然後,雙方的意志開始互相衝突,將鬥爭推向最緊要的關頭,達到劇情的最高峰,這過程便叫做高潮或危機。
劇情到達高潮以後,雙力的衝突勢必要化解,這樣就產生了轉捩點。
隨後劇情急轉直下,問題到了緊要關頭,主角的成敗得失,幸與不幸,都可斷定,這裏叫做劇情收場。
等到一切問題都獲得解決,一切鬥爭也告結束,這時幕已落下,叫做結局。
有些戲不需要收場或結局的,作者讓觀眾看完戲後,再去揣摩或推測該劇的結局。
尤其現代戲劇,都是沒有結局的,即使觀眾能猜測,多半是模稜兩可的結局。
(鄒成禧)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