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釣魚臺】 釣魚臺列嶼,日人稱尖閣群島;
為我臺閩地區漁民及中藥業世守之漁場及藥地,本列嶼距臺灣基隆東偏北一百零二浬,屬臺灣省宜蘭縣。
除最大島釣魚臺外,尚有小島七,計為:飛瀨、北小島、南小島、大北小島、大南小島、黃尾礁(日人稱久場島),及赤尾礁(日人稱大正島),均為無人小島或礁石,以釣魚臺島最大,故以為名。
釣魚臺本島高出水線三百六十九公尺,周迴約二十公里。
北小島高一百二十九公尺,南小島一百四十八公尺,黃尾礁一百一十八公尺,赤尾礁八十一公尺。
本列嶼為明清兩代中琉航道所必經,故多見於我國赴琉冊封使等之使事紀錄。
最早見於明嘉靖十三年(西元一五三四)陳侃使琉球錄,次為明鄭舜功之日本一鑑、桴海圖,次為郭汝霖使琉球錄,再次為清汪楫使錄、徐葆光中山傳信錄,及琉球國紫金大夫程順則所著指南廣義、日本林平子著三國通覽圖說等。
自以上各書,均可見釣魚臺列嶼自古屬於我國。
然清光緒五年(一八七九),日本吞滅琉球,二十一年甲午戰後,又奪我臺灣。
日本政府始乃准其沖繩縣政府之請,於該列嶼上密建管轄標樁,予以侵占。
其竊占詳細過程,可見於日本外交文書第十八至二十三卷,及日本內務省祕字第一三三號照會及外務省之覆文。
本列嶼為聳立於我國大陸礁層(ContinentalSherf)尖端之島群;
其與對面琉球所屬八重山群島之間,有一千五百公尺至三千公尺深之海溝。
世界地圖上記為琉球海溝(RyukyuTrench)。
此為我國與琉球雙方之海底國界。
自本列嶼南下至臺灣南端,及北上至舟山島,均與大陸相連,即均在我大陸礁層上;
其與大陸之水深,均在二百公尺以下,與琉球海溝及海溝以南各島成鮮明對比。
本列嶼位於北太平洋黑潮走廊及暖流走廊,又為颱風走廊,故多產魚而不適於人居。
民國五十六年,聯合國發表人造星所攝地球物理探測結果,顯示釣魚臺盛產石油。
五十八年,日本政府乃密令其沖繩縣將該列嶼編入八重山石垣市。
五十九年,我中華學術院琉球研究所所長楊仲揆率電視記者探察該島,並攝影採集標本。
同年九月,我外交部長表示我不同意日本就釣魚臺列嶼所作領土之敘述與主張。
六十年四月,再度申明中華民國對於釣魚臺列嶼之領土主權不容懷疑。
六十一年三月十六日,美國國務院表示釣魚臺列嶼之主權問題,應由有關各方面共同解決。
此一爭執問題遂無結果而成懸案。
迄今雙方亦未於釣魚臺勘探開發,故本列嶼仍為無人居住之原始荒島。
(楊仲揆)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