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俄文●蘇聯商業】 蘇聯商業有三種形式:一、國營商業:以國家財產為基礎,以國家直接管理為原則;
二、合作社商業:以合作社社會主義財產為基礎,理論上以勞動?
眾自願與主動為建立原則;
三、集體農莊市場:係藉國家對經濟方面的協助,並在國家調節條件下發展。
此外,尚有公共食堂、軍中福利社和食堂,均以國營和合作社之方式經營之,被視為合法營業。
其不合法者,即私人交易(俗稱黑市)。
蘇聯官方當然嚴加取締,但受客觀需要決定,禁不勝禁。
因利厚,有自邊疆運至莫斯科者,有與警察勾結者。
蘇聯社會主義商業,係國家資金積累之一種手段,亦以盈利為目的。
蘇聯商業利潤,係由商業附加費和商業折減費構成。
商業附加費係商品賣價和買價之間的差額,商業機構之開銷及利潤均來自附加費項下。
商業折減費係按商品公定零售價格確定,通常係按零售價格之百分比計算,並和零售價格同時批准,在計畫折減費時,不僅要包括流通費用,而且要包括商業機構一定數額之利潤。
不論附加費、折減費,均須通過國家計畫,否則等於違法。
故附加費和折減費的計畫工作,因與流通費指標和利潤指標,非常密切,被視為商業機構中最重要任務之一。
蘇聯商業之商品,現在均係根據居民需要、顧客之喜愛,由商業機構與各企業簽訂合同,製造供應,但仍有不能與季節性配合和品質粗劣、式樣陳舊等情況,令居民失望。
商業機構於是發生滯銷、倉庫容積不夠、利潤計畫不能完成之缺點。
以上情形,多發生在國營商業內,至於合作社商業,亦有蔬菜、水果缺貨和不新鮮的情事,迫使居民走向黑市交易。
根據歷年蘇俄中央統計局的報告,國營及合作社營商業,能完成零售商品流轉額計畫與利潤計畫者,絕無而僅有,原因非常複雜,商業機構本身的原因,祇居其中之一。
蘇聯商業在其社會主義經濟中,完成許多重要機能:一、蘇聯商業將工業與農業所生產之商品,直接給予消費者;
二、擴大城鄉之間商品的流轉,消滅城鄉間的對立;
三、根據居民需要與要求,積極定貨,促進商品品質改進;
四、政府通過商業,增加積累與鞏固貨幣;
五、加速社會產品之生產,縮短流通時間;
六、增加商品資源。
(呂律)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