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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史學●華盛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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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1 11:39: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華盛頓會議

 

華盛頓會議,為美國總統哈定(NarrenG.Harding)所倡議,以冀解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太平洋上日本與英、美之海軍競爭,及遠東安全問題。

 

與會的有美、英、日、法、義、荷蘭、比利時、葡萄牙及中國九國。

 

北京政府特派施肇基、顧維鈞、王寵惠、伍朝樞等為代表,出席會議。

 

孫中川先生因而發表宜言,認為北京無權代表中華民國,應由廣州護法政府派遣代表參加,未果,伍朝樞遂未赴會。

 

中國朝野對此次會議極感興奮,北京、上海各城市民間團體,紛紛集會研究,以圖國民外交之實現。

 

全國商會聯合會、教育聯合會公推余日章、蔣夢麟為國民代表赴美,中國留美學生亦積極活動。

 

民國十年十一月十二月,會議正式開幕,美國國務卿許士(CharlesEvansHughes)提出中國門戶開放及廢除關於遠東之祕密條約等主張,中國代表施肇基亦提出十項原則,其要點為尊重中國領土完整,中國贊成門戶開放,如無中國參與,各國不得訂立直接關乎中國的條約;

 

如有戰爭,應尊重中國之中立權等。

 

討論結果,由美國代表羅梯併為四條,簡稱羅梯原則,於十二月一日通過:一、尊重中國主權與獨立及領土與行政之完整。

 

二、給予中國完全無礙的機會,以發展並維持一有力而穩定的政府。

 

三、施用各國權力,保障並維持各國在華之商務、實業的機會均等。

 

四、不得利用中國現狀,營謀特別權利,致減少友邦權利,並不得獎許有妨友邦安全的舉動。

 

一九二二年二月六日,九國訂立公約,允遵守此四項原則,不贊助在中國設立勢力範圍,促進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主義得有效的實施。

 

關於具體事項的處置,各國只承認撤廢在華客郵,撤退駐華外國軍警,及廢除特殊勢力權利;

 

英國允許歸還威海衛,法國承諾交還廣州灣。

 

至於關稅,決定召開修改稅則委員會,切實值百抽五,再召開關稅特別會議,討論裁釐加稅。

 

其他如收回租界,撤銷領事裁判權等,尚未獲得徹底的解決。

 

收回膠州灣一案,中國主張大會解決,後由英、美調停,中日簽訂解決山東懸案條約,至十二月十日,中國正式收回了青島。

 

中國在華盛頓會議中不無收獲,山東問題總算有了解決辦法,關稅亦稍有改進,中國不僅暫免被瓜分之禍,九國公約尤不失為均勢之下的一種保障。

 

惟北洋軍人仍無振奮之象,戰爭未已,使外交上的一線曙光,又趨黯淡。

 

(王聿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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