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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史學●都布按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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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1 11:34: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都布按三司

 

清制,都察院之首長為都御史;

 

各省承宣布政使司之首長為布政使;

 

提刑按察使司之首長為按察使。

 

言都市按三司者,既可指都察院、承宣布政便可、提刑按察使司三衙門,亦可指三衙門之首長,此就廣義而言者也。

 

不過,清制都察院既置左都御史,又有右都御史、左都御史,為正式都察院之首長,右都御史則為總督之兼銜。

 

如皇朝掌故彙編云:「都御史,左在內,右在外,即古行臺省之制。」

 

是知右都御史,作為地方總督之兼銜,係仿元代行御史臺之遺意。

 

準此而論,都市按三司之都御史,則指地方總督兼銜之右都御史而言。

 

所以說總督兼銜之右都御史、市政使、按察使三者,可謂為狹義的都市按三司也。

 

上述三衙門,在職權方面有其關聯處,如清史職官志云:「市政使,省各一人」,「掌宣化承流,帥府州縣官,廉其錄職能否,上下其考,報督(總督)撫(巡撫)上達吏部」,「凡諸政務,會督(總督)撫(巡撫)議行」。

 

又云:「按察使,省各一人」,「掌振揚風紀,澄清吏治,所至錄囚徒,勘辭狀,大者會藩可議」。

 

所謂藩司也者,明、清皆屬布政司之代稱。

 

如品字箋載:「藩言能藩屏王家。」

 

於此附說一言,前述之按察司,明清之季,則以臬司稱之,「臬言所報如臬之堅,堅執不移也」(品字箋)。

 

(楊樹藩)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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