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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革命史蹟●林森】
林森(西元一八六八~一九四三年)字子超,一字長仁,自號青芝老人。
民國前四十四年(清同治七年)二月十一日(戊辰正月十八日)生於福建閩侯(林森)尚幹鳳港鄉。
晚年自重慶返歌樂山官邸途中,因座車撞樹而中風,遂於民國三十二年八月一日與世長辭,享壽七十有六。
父道炳,母孫氏,嗣父道舉。
妻鄭氏,早卒,唯伉儷情深,不再續絃。
子超好讀書,喜深思;
治學嚴謹,造次不離,深受晚明顧亭林、王船山、黃梨洲諸儒之影響。
子超少時負笈於福州英華書院,繼而遊歷臺灣,嗣後服務於上海稅關。
第二次革命失敗後,子超赴日,國父委其至美國辦理黨務,民國三年首途赴美,成立中國國民黨美洲總支都,出任總支部部長,同時創辦航空學校。
民國三、四年間,袁世凱以帝制自為,及發動雲南起義,撲滅洪憲帝制。
五年袁氏歿,子超由美返國,被選為參議院議長。
六年張勳復辟,子超率領參眾兩院同仁南下,任護法政府非常會議副議長,兼憲法會議議長,繼而出主外交。
唯當時之國會,因受派系之爭,幾不成會,由是而滬、滇、渝,三遷其所,直至十年一月,國會始克恢復於廣州,旋即召開非常會議,子超出任正議長。
中華民國政府選舉國父為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是年五月五日,代表國會致送大總統證書,並授印綬、是年國父巡視廣西,子超代行大總統職權。
十一年任福建省省長,十二年任建設部部長,十三年當選中央監察委員並兼海外部部長,十四年任國民政府委員,十五年再膺中央監察委員,十七年被選為立法院副院長。
十九年冬,赴澳洲考察黨務。
二十一年任國民政府主席,「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
民國二十六年七七事變,抗戰軍興,中樞為長期抗日計,決議西遷,建陪都於重慶,六載以還,無不在艱難苦撐之中;
領導軍民歷久彌奮,裁決事務,不遺鉅細。
三十年冬,太平洋戰事爆發,我國與盟邦並肩作戰,以迄英、美廢除不平等條約,收回治外法權,益慶得道而多助,仍然時以警惕之語,告誡文武百官,自負自勉,與舉世盟邦共同負責,重奠世界和平之重任。
子超任國民政府主席十有二年,國民政府褒勝令約:「…恭己臨民,睿謨默運,育成民德,邦本用寧。…綜溯生平,體道之精深,養性之純粹,持躬之勤儉,接物之撝謙,無一不足以符往哲之精神,正全民之趨向,故能臨大事,決大疑,處變而不驚,慎謀而能斷,洵足光耀史乘,表率群倫。」
(陳大絡)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