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傳記●潘季馴】 潘季馴(西元一五二一~一五九五年),字時良,明烏程(浙江吳興)人,生於明武宗正德十六年。
嘉靖二十九年(一五五○)考中進士,初授九江推官。
後擢升御史,巡按廣東,施行均平里甲法,廣東人民大為稱便。
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由左少卿升任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又加升為右副都御史,未幾,因母喪辭職返鄉。
隆慶四年(一五七○),詔復原官,再理河道,堵塞黃河決口。
隆慶五年,工事完竣,但為閱視河道給事中雒遵彈劾罷職。
神宗萬曆四年(一五七六)夏,再恢復官職,巡撫江西。
翌年冬,召為刑部右侍郎。
是時,黃河在崔鎮(江蘇泗陽西北三十里)決口,河水北流,淤塞了清河口,逼得淮水南遷,沖壞了高堰湖(江蘇淮安西)堤防,使淮陽(河南淮陽)、高郵(江蘇高郵)、寶應(江蘇寶應)等縣成為一片汪洋。
時張居正秉政,深以為憂,河漕尚書吳桂芳建議濬復老黃河入海故道,而總河都御史傅希摯主張堵塞崔鎮決口,兩人議論不合,居正採行桂芳的建議,但萬曆六年吳桂芳去世。
同年夏天,乃命潘季馴擔任河漕尚書,季馴經過實地考察後,認為黃河故道久已湮沒,雖加以濬復,亦不比現今河道深廣,贊同堵塞崔鎮決口的建議,修築堤岸以防潰決。
又上疏稱:「淮清河濁,淮弱河強,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則居其八,非極湍急,必至停滯。
當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濁,築高堰束淮入清口,以敵河之強,使二水並流,則海口自濬。」
居正完全接受季馴的建議,到了萬曆七年冬天,潘季馴把黃河、淮河同時治好,一面使民生安定,一面又增加田賦收入。
於萬曆八年加官太子太保,進升為工部尚書兼左副都御史。
萬曆十一年,改任刑部尚書。
張居正死後,官爵被追奪,家產也被充公,其母年已八十多歲,因季馴援救,才得釋放,准留空屋一間,田十頃,以為贍養。
當時,明廷朋黨相爭,言官與政府大臣相攻訐,季馴遂被彈劾黨庇居正,落職為民。
萬曆十六年,因朝中大臣屢次的推薦,被任命為右都御史,再總督河道。
明年,黃河河水暴漲,衝入夏鎮(江蘇沛縣東北四十里新河西岸),季馴復修築堤防,堵塞決口,平定水患。
萬曆十九年,加官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御史。
潘季馴凡四次奉命治理黃河,前後二十七年,習知地形險易,增築設防,置官建闡,甚至木石樁埽,事無大小,自行綜埋,致積勞成疾,四次上疏,始允歸鄉養老。
萬曆二十三年卒,享年七十五。
著有河防一覽、兩河管見、奏疏、留餘堂集。
(張天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