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封建社會】 左傳曰:「封建親戚,以蕃屏周。」
這是「封建」二字的典據,不要為現代的流行語義所混淆。
封建的原始精神不外有二:第一、建諸侯以保衛周王室,第二、所封所建只限於同族。
但實質的封建並不這麼狹隘,武王分封的對象已包括古先聖王之後、功臣謀士,和宗族親戚;
近人結合文獻的新舊銘文的研究更指出,周初諸侯傳統古國占最大多數。
封建是殖民,也是懷柔。
周以新興小邦在東土建立殖民據點,唯其如此,對傳統古國乃不得不予懷柔、承認。
古國都是獨立的國家,構成封建社會的主要成員。
所以廣義的封建社會實是邦國,通三代皆然。
至於屏蕃宗主的狹義封建是否存於夏商兩代,尚難斷言。
封建社會是階級社會,楚羋尹無宇條舉十個階級:王、公、大夫、士、皁、輿、隸、僚、僕、臺、圉、牧。
皁、輿以下都是奴隸,而人數占最多的庶民卻未等列,可見這十等分法只是一家私言而已。
大體上,當時的階級可分為三等,即君子、庶人和臣妾。
君子是治人者,也是食於人者,或因國力之強弱,及與周王的親疏關係而有不同的名位,但對他們所統治的人民而言是沒有軒輊的。
庶人包含兩類,住在城內和近郊者叫做「國人」,住在遠郊野外的叫做「野人」。
國人有當兵的權利,野人只能擔任軍伕;
國人賦稅較輕,野人則較重。
然而他們都共屬治於人這階級,同樣負擔食人的責任。
野人身分雖較低,並非奴隸,他們和國人一樣,一夫挾五口,耕百畝之田,有私產,也能過家庭生活。
至於男臣女妾才是封建社會的奴隸,主要從事家庭勞役,很少直接參與農業生產。
他們的身分最低,「身固公家之財」,遑論其他私產,理論上也不可能有家庭生活。
封建貴族恆為封建貴族,以「世卿」壟斷政權,有「世祿」壟斷物質。
大貴族以采邑為世祿,形同小國,古書稱曰「家」。
「家」產不分,能繼承祖業者究竟極少,絕大多數的貴胄苗裔自然淪落為庶人。
繼承人選與其相信嫡長制,不如著重樹子制,才能得歷史實情,也就是樹立世子;
樹立條件可以嫡長,也可以賢能,理論上當然以維繫祖業為前提。
這些繼承祖業的人代代相傳,就構成百世不遷之宗,和淪為庶人的五世則遷之宗截然有別。
封建社會也是職業世襲的社會,工商之子恆為工商,農人更是世代不易了。
農人同風俗,合巧拙,通財貨,工商聚落大概也多少具有守望相助的意味。
這樣的社會穩定、平衡、少變,但春秋中期以後就破壞了。
(杜正勝)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