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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國營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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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0 01:34: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10 07:58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三民主義●國營實業

 

國父孫中山先生遺教中論國營貿業者有多處,茲分時代背景、意義、範圍、經營原則與最終目的等項引述如下。

 

一、時代背景:國父云:「外國因為大資本是歸私人所有,便受資本的害,大多數人民都是很痛苦,所以發生階級戰爭,來解決這種痛苦。我們要解決中國的社會問題,和外國是有相同的目標,這個目標,就是要全國人民都可以得安樂,而不致受財產分配不均的痛苦。」

 

(民生主義第二講)又云:「中國不能和外國比,單行節制資本是不足的,因為外國富、中國貧,外國生產過剩,中國生產不足,所以中國不單是節制私人資本,還是要發達國家資本。」

 

(同上)二、意義:國父云:「我們現在沒有大富人,多數人都窮。要革命成功以後,不受英國、美國現在的毛病。多數都有錢,把全國的財富都分配很均勻,便要實行民生主義;把全國大礦業、大工業、大商業、大交通都由國家經營。國家發了財之後,所得的利益,讓全國人都可以均分。」

 

(女子須明白三民主義)三、範圍:國父云:「即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鐵、水力、礦油等,及社會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點等,與夫一切壟斷性質之事業。」

 

(中國實業當如何發展)又云:「有獨占性質或規模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如銀行、鐵路、航空之屬。」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又云:「像開闢市場、興辦工廠、建築鐵路、修治運河、開發礦產那些大生利的事業都歸公有,把各種新事業的利益都歸之公家。」

 

(三民主義之具體辦法)四、經營的四大原則:國父云:「於詳議國家經營事業開發計畫之先,有四原則必當注意:(一)必選有利之途,以吸外資。(二)必應國民之所最需要。(三)必期抵抗之最少。(四)必擇地位之適宜。」

 

(實業計畫、第一計劃)五、最終目的:國父云:「使中國實行國家社會政策,則地稅一項可比現在收入加數十倍;至鐵道收入,三十年後歸國家收回,準美國約得十四萬萬,礦山租額約十萬萬。即此三項,共為國家收入,則歲用必大有餘裕。此時政府所患已不在貧。…此時家給人樂,中國之文明,不祇與歐美並駕齊驅而已。」

 

(實行社會革命)又云:「現時納稅負擔貧民尤重,各進步國家莫不增稅傾向,國家企業而能獲利,至少可以減增稅之需要。利害相權,吾終以為國有企業較勝於現時之私有制。」

 

(對於勞資問題及社會主義之意見)(蔣一安)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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