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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次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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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8 19:35: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因次理論

 

theoryofdimensions

 

【辭書名稱】力學名詞辭典

 

任何一種物理現象均會有若干個可以隨意變動的物理量,稱之為自變數;

 

而另外也有隨著這些自變數變動而改變的物理量,稱之為因變數。

 

一個因變數可以是許多個自變數的函數。

 

因次理論(學說)是說,任何一個含有這樣變數的因次平衡方程式,都可以簡化之由一群變數無因次組(dimensionlessgroups)去表示其函數關係,此亦即是白金漢(1914)定理(Buckinghamtheorem)。

 

此定理之動機,便是把原函數式的變數歸納到一項(或多項)乘積裡去,將變數的個數減少,藉以最佳方法表示(bestmethodofpresentation)其函數關係。

 

此定理遂成了因次分析的基本根據。

 

幾個變數,由一定未知的變數方程式聯繫起來,按白金漢定理,可以進一步把這個方程式另外用一個關係式表示之,而這個式子是(n-r)個完全的無因次積。

 

n是原變數的數目,r在應用上,白金漢說是指各變數所一共包含的基本因次(如VTF制、LMT制)的個數而言。

 

然而有時有混淆的情形,譬如在應力分析中,常用基本因次[F]與[L]兩個因次,則r=2;

 

但是若用LMT制時,則因[F]=[MLT-2],則r=3。

 

所以白金漢的說法並不是一個絕對原則,而是一個不據學理的約計法(ruItofthumb),但是一般還是延用之,因其簡迅。

 

1946年范德萊士(VanDriest)發表另一個計算無因次組的方法:即無因次組數目,是等於n去減掉全部變數中那些已經不能組成無因次組的變數數目。

 

此說仍是抽象難用。

 

然而倘若是另從數學觀念方面來看,范氏所謂的「不能組合成無因次組的變數數目」,應該是這些變數的因次矩陣的階(rank)。

 

例如變數P,Q,R,S的因次矩陣為:其三階矩陣皆等於零,而二階皆不等於零,所以上矩陣之階為2。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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