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宗教●僧伽】 僧伽(Sagha),是梵語。
漢譯為教團、眾、大眾、和、和合等。
僧伽是有組織的宗教團體,必須有四人以上的集合。
因僧伽是有組織的團體,故必需有統制團體的法規,這就是所謂酌律藏。
律藏的內容,分為出家與在家二類。
今以前者敘述僧伽的組織。
僧伽的成員分為七類,稱為七眾。
即:一、比丘(Bhikkhu):二十歲以上的出家男子。
二、比丘尼(Bhikkhuni):二十歲以上的出家女子。
三、沙彌(Samanera):未滿二十歲的出家男子。
四、沙彌尼(Samaneri):未滿二十歲的出家女子。
五、式叉摩那(Sikkhamn):成人的出家女子,未受比丘尼戒前的二年間。
六、優婆塞(Upsaka):在家的信男。
七、優婆夷(Upsika):在家的信女。
此中,前五者是出家眾,一名五內眾;
後二者是在家眾。
僧伽的成員是否該包含出家、在家,這就有三種看法:一、最廣義的解釋認為應該包含。
蓋僧伽的理想在於一切眾生的成佛,理應包含七眾。
二、僅指五內眾。
因生活方式不同,不該包含在家眾。
但這時比丘、比丘尼亦應分開,稱為兩僧伽。
至於沙彌則屬於比丘,沙彌尼、式叉摩那則屬於比丘尼,故不能獨立為僧伽。
這在觀念上僅指四方的出家眾,故一名四方僧伽。
三、指特定的比丘或比丘尼的集合團體。
他(她)們因集合在眼前故,稱為現前僧伽。
即集合於某一個地方,舉行僧伽會議的團體成員。
此種僧伽因開會、儀式的需要,不得少於四人。
若少於四人,則不名為僧伽,而稱為群(Gaa)。
由開會的性質,僧伽復有五種區別:一、四人僧伽,二、五人僧伽,三、十人僧伽,四、二十人僧伽,五、二十人以上的僧伽。
此中,行入團作法(進具)時必須十人以上的人員參加(邊地為五人以上),故僧伽的成員,以十人為原則。
在歷史上僧伽的成立始於初轉法輪時,佛陀度了五個比丘,於此始見僧伽的成立。
故所謂的僧寶,應指團體而言,並非指個人的出家。
僧伽為理想的社會團體,這分為精神面和物質面。
所謂的六和敬就是此種理想社會的表示。
六和敬為:一、同戒和敬,二、同見和敬,三、同行和敬,四、身慈和敬,五、口慈和敬,六、意慈和敬。
(楊白衣)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