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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添中藥 不宣療效可免當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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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4 15:47: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化妝品添中藥 不宣療效可免當藥品

 

更新日期:2010/09/10 12:35

 

添加中藥成分的面膜、爽身粉、精油等產品,應該歸類化妝品或列藥品管理,近來引發爭議,衛生署決定現有33種化妝品,可添加中藥,但不得宣稱療效,否則事前應該申請查驗登記,新制最快下個月上路。(陳奕華報導)


近來藥妝品颳起一陣養生風,像是人參面膜、何首烏洗髮精、鵝黃粉爽身粉等,許多產品都加入中藥成分並強調療效,卻也引發爭議,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近年來接到不少檢舉,化妝品加入中藥成分卻沒有申請藥證,已經有好幾家業者挨罰,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指出,中藥材加入化妝品,劑量少,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因此委員會討論之後決定,只要不宣稱療效,不需要申請藥證,當作一般化妝品管理即可。


「只要是化妝品的話,我們給它開放,以後只要你任何化妝品加上中草藥,不要去宣稱療效或者宣稱醫療效果,我們一律適用化妝品來處理,那以後就不會再問我們說這是不是藥品了。」


過去這類添加中藥成分的化妝品,游走在法律邊緣,成分有中藥,不過成品屬於化妝品,中醫藥委員會也很困擾,發藥證也無從發起,新制上路後,未來就可以避免這類困擾,最快這個月實施。

 

 

引用: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0/1/2cs9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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