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家政●服裝設計原則】 服裝設計是運用各種服裝知識、剪裁,及縫紉技巧等,考慮藝術及經濟等因素,再加上設計者的學識及個人主觀觀點,設計出實用、美觀,及合乎穿者的衣服,使穿者充分顯示本身的優點並隱藏其缺點,更襯托出穿者的個性。
設計者除對經濟、文化、社會、穿者生理與心理及時尚有綜合性之了解外,最重要的是要把握設計的原則。
設計原則是說明如何使用設計要素的一些準則,乃經過多年經驗、分析,及研究的結果,也就是美的原則在服裝上的應用。
計有五項原則:一、統一(Unity):也稱為「一致」,與調和的意義相似。
設計服裝時,往往以調和為手段,達到統一的目的。
良好的設計中,服裝上的部分與部分間,及部分與整體間各要素-質料、色彩、線條等的安排,應有一致性。
如果這些要素的變化太多,則破壞了一致的效果。
形成統一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重複,如重複使用相同的色彩、線條等,就可以造成統一的特色。
二、加重(Emphasis):亦即「強調」或「重點設計」。
雖然設計中注重統一的原則,但是過分統一的結果,往往使設計趨於平淡,最好能使某一部分特別醒目,以造成設計上的趣味中心。
這種重點的設計,可以利用色彩的對照(如黑色洋裝繫上紅色腰帶)、質料的搭配(如毛呢大衣配以毛皮領子)、線條的安排(如洋裝上自領口至底邊的開口)、剪裁的特色(如肩軛布及公主線的設計),及飾物的使用(如黑色絲絨旗袍上配戴金色項鍊)等達成。
但是上述強調的方法,不宜數法同時並用,強調的部位也不能過多,並應選擇穿者身體上美好的部分,做為強調的中心。
三、平衡(Balance):設計具有穩定、靜止的感覺時,即是符合平衡的原則。
平衡可分對稱的平衡,及非對稱的平衡兩種。
前者是以人體中心為想像線,左右兩部分完全相同。
這種款式的服裝,有端正、莊嚴的感覺,但是較為呆板。
後者是感覺上的平衡,也就是衣服左右部分設計雖不一樣,但有平穩的感覺,常以斜線設計(如旗袍之前襟)達成目的。
此種設計予人的感覺是優雅、柔順。
此外,亦須注意服裝上身與下身的平衡,勿使有過分的上重下輕,或下重上輕的感覺。
四、比例(Proportion):是指服裝各部分間大小的分配,看來合宜適當,例如口袋與衣身大小的關係、衣領的寬窄等都應適當。
「黃金分割」的比例,多適用於衣服上的設計。
此外,對於飾物、附件等的大小比例,亦須重視。
五、韻律(Rhythm):指規律的反覆,而產生柔和的動感。
如色彩由深而淺,形狀由大而小等漸層的韻律,線條、色彩等具規則性重複的反覆的韻律,以及衣物上的飄帶等飄垂的韻律,都是設計上常用的手法。
(涂夢俠)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