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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熱病篇(條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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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6 17:12: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濕熱病篇(條文版)


書名 濕熱病篇


作者 薛雪


朝代 清


品質 75%


分類 溫病


備考 此為濕熱病篇之現代編號版本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6%BF%95%E7%86%B1%E7%97%85%E7%AF%87_%E6%A2%9D%E6%96%87%E7%89%8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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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4:28:0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方格 於 2012-12-7 14:35 編輯

濕熱病篇(條文版)


1.濕熱證,始惡寒,後但熱不寒,汗出、胸痞、舌白,口渴不引飲。


自注:此條乃濕熱證之提綱也。


濕熱病屬陽明太陰者居多,中氣實則病在陽明,中氣虛則病在太陰。


病在二經之表者,多兼少陽三焦,病在二經之裏者,每兼厥陰風木。


以少陽厥陰,同司相火,陽明太陰,濕熱內鬱,鬱甚則少火皆成壯火,而表裏上下,充斥肆逆,故是證最易耳聾、乾嘔,發痙、發厥,而提綱中不言及者,因以上諸證,皆濕熱病兼見之變局,而非濕熱病必見之正局也。


始惡寒者,陽為濕遏而惡寒,終非若寒傷於表之惡寒,後但熱不寒,則鬱而成熱,反惡熱矣。


熱盛陽明則汗出,濕蔽清陽則胸痞,濕邪內盛舌白,濕熱交蒸則舌黃,熱則液不升而口渴,濕則飲內留而不引飲。


然所云表者,乃太陰、陽明之表,而非太陽之表,太陰之表四肢也;


陽明之表,肌肉也,胸中也,故胸痞為濕熱必有之證,四肢倦怠,肌肉煩疼,亦必並見。


其所以不干太陽者,以太陽為寒水之腑,主一身之表,風寒必自表入,故屬太陽。


濕熱之邪從表傷者,十之一二,由口鼻入者,十之八九。


陽明為水穀之海,太陰為濕土之臟,故多陽明、太陰受病。


膜原者,外通肌肉,內近胃腑,即三焦之門戶,實一身之半表半裏也,邪由上受,直趨中道,故病多歸膜原。


要之濕熱之病,不獨與傷寒不同,且與溫病大異,溫病乃少陰太陽同病,濕熱乃陽明太陰同病也。


而提綱中言不及脈者,以濕熱之證,脈無定體,或洪或緩,或伏或細,各隨證見,不拘一格,故難以一定之脈,拘定後人眼目也。


濕熱之證,陽明必兼太陰者,徒知臟腑相連,濕土同氣,而不知當與溫病之必兼少陰比例。


少陰不藏,木火內燔,風邪外襲,表裏相應,故為溫病,太陰內傷濕飲停聚客邪再至,內外相引,故病濕熱。


此皆先有內傷,再感客邪,非由腑及臟之謂。


若濕熱之證,不挾內傷,中氣實者,其病必微,或有先因於濕,再因飢勞而病者,亦屬內傷挾濕,標本同病。


然勞倦傷脾為不足,濕飲停聚為有餘,所以內傷外感孰多孰少,孰實孰虛,又在臨證時權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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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4:29:3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方格 於 2012-12-7 14:34 編輯

濕熱病篇(條文版)


2.濕熱證,惡寒無汗,身重頭痛,濕在表分,宜藿香、香薷、羌活、蒼朮皮、薄荷、牛蒡子等味。


頭不痛者,去羌活。


自注:身重惡寒,濕遏衛陽之表證,頭痛必挾風邪,故加羌活,不獨勝濕,且以祛風。


此條乃陰濕傷表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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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4:30: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方格 於 2012-12-7 14:43 編輯

濕熱病篇(條文版)


3.濕熱證,惡寒發熱,身重關節疼痛,濕在肌肉,不為汗解,宜滑石、大豆黃卷、茯苓皮、蒼朮皮、藿香葉、鮮荷葉、白通草、桔梗、等味,不惡寒者去蒼朮皮。


自注:此條外候與上條同,惟汗出獨異,更加關節疼痛,乃濕邪初犯陽明之表。


而即清胃脘之熱者,不欲濕邪之鬱熱上蒸,而欲濕邪之淡滲下走耳。


此乃陽濕傷表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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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4:43:06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4.濕熱證,三四日即口噤,四肢牽引拘急,甚則角弓反張,此濕熱侵入經絡脈隧中,宜鮮地龍、秦艽、威靈仙、滑石、蒼耳子、絲瓜藤、海風藤、酒炒黃連等味。


自注:此條乃濕邪挾風者。


風為木之氣,風動則木張,乘入陽明之絡,則口噤,走竄太陰之經,則拘攣,故藥不獨勝濕,重用息風,一則風藥能勝濕,一則風藥能疏肝也,選用地龍諸藤者,欲其宣過脈絡耳。


或問仲景治痙,原有桂枝加栝蔞根及葛根湯兩,方豈宜於古而不宜於今耶?


今之痙者與厥相連,仲景不信及厥,豈《金匱》有遺文耶?


予曰:非也。藥因病用,病源既異,治法自殊。


傷寒之痙自外來,證屬太陽,治以散外邪為主;


濕熱之痙自內出,波及太陽,治以息內風為主。


蓋三焦與肝膽同司相火,中焦濕熱不解,則熱盛於裏而少火悉成壯火,火動則風生而筋攣脈急,風煽則火熾而識亂神迷。


身中之氣隨風火上炎,而有升無降,常度盡失,由是而形若尸厥。


正《內經》所謂:「血之與氣,併走於上,則為暴厥」者是也。


外竄經脈則成痙,內侵膻中則為厥。痙瘚並見,正氣猶存一線,則氣復反而生,胃津不克支持,則厥不回而矣。


所以痙之與厥,往往相連,傷寒之痙自外來者,安有是哉?


暑月痙證與霍亂同出一源,風自火生,火隨風轉,乘入陽明則嘔,賊及太陰則瀉,是名霍亂;


竄入筋中者攣急,流入脈絡則反張,是名痙。


但痙證多厥,霍亂少厥。


蓋痙證風火閉鬱,鬱則邪勢愈甚,不免逼亂神明,故多厥;


霍亂風火外泄,泄則邪勢外解,不至循經而走,故少厥。


此痙與霍亂之分別也。


然痙證邪滯三焦,三焦乃火化,風得火而愈煽,則逼入膻中而暴厥;


霍亂邪走脾胃,脾胃乃濕化,邪由濕而停留,則淫及諸經而拘攣。


火鬱則厥,火竄則攣。


又痙與厥之遺禍也,痙之攣結乃濕熱生風,霍亂之轉筋乃風來勝濕。


痙則由經及臟而厥,霍亂則由臟及經而攣,總由濕熱與風,淆亂清濁,升降失常之故。


夫濕多熱少,則風入土中而霍亂,熱多濕少,則風乘三焦而痙厥,厥而不返者死,胃液乾枯,火邪盤踞也;


轉筋入腹者死,胃液內涸,風邪獨勁也。

 

然則胃中之津液,所關顧不鉅哉?


厥證用辛開,泄胸中無形之邪也,乾霍亂用探吐,泄胃中有形之滯也。


然泄邪而胃液不上升者,熱邪益熾;


探吐而胃液不四布者,風邪更張,終成死候,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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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48:46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5.濕熱證,壯熱口渴,舌黃或焦紅,發痙神昏,譫語或笑,邪灼心包,營血已耗,宜犀角、羚羊角、連翹、生地、元參、鉤藤、銀花露、鮮菖蒲、至寶丹等味。


自注:上條言痙,此條言厥。


溫暑之邪,本傷陽氣,及至熱極,逼入營陰,則津液耗而陰亦病。


心包受灼,神識昏亂,用藥以清熱救陰,泄邪平肝為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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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49:20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6.濕熱證,發痙,神昏笑妄,脈洪數有力,開泄不效者,濕熱蘊結胸膈,宜仿涼膈散,若大便數日不通者,熱邪閉結腸胃,宜仿承氣微下之例。


自注:此條乃陽明實熱,或上結或下結。


清熱泄邪止能散絡中流走之熱,而不能除腸中蘊結之邪,故陽明之邪,仍假陽明為出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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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49:57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7.濕熱證,壯熱煩渴,舌焦紅或縮,斑疹,胸痞,自利,神昏痙厥,熱邪充斥表裏三焦,宜大劑犀角、羚羊角、生地、元參、銀花露、紫草、方諸水、金汁、鮮菖蒲等味。


自注:此條乃痙厥中之最重者,上為胸悶,下挾熱利,斑疹痙厥,陰陽告困。


獨清陽明之熱,救陽明之液為急務者,恐胃液不存,其人自焚而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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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0:31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8.濕熱證,寒熱如瘧,濕熱阻遏膜原,宜柴胡、厚朴、檳榔、草果、藿香、蒼朮、半夏、乾菖蒲、六一散等味。


自注:瘧由暑熱內伏,秋涼外束而成。


若夏月腠理大開,毛竅疏通,安得成瘧。


而寒熱有定期,如瘧證發作者,以膜原為陽明之半表半裏,濕熱阻遏,則營衛氣爭,證雖如瘧,不得與瘧同治,故仿又可達原飲之例,蓋一由外涼束,一由內濕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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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0:59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9.濕熱證,數日後,脘中微悶,知飢不食,濕邪蒙繞三焦,宜藿香葉、薄荷葉、鮮荷葉、枇杷葉、佩蘭葉、蘆尖、冬瓜仁等味。


自注:此濕熱已解,餘邪蒙蔽清陽,胃氣不舒。宜用極輕清之品,以宣上焦陽氣,若投味重之劑,則與病情不相涉矣。


此條須與第三十一條參看,彼初起之實邪,故宜涌泄,投此輕劑,不相合矣,又須與後條參看,治法有上中之分臨證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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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1:34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0.濕熬證,初起,發熱汗出,胸痞,口渴,舌白,濕伏中焦,宜藿梗、蔻仁、杏仁、枳殼、桔梗、鬱金、蒼朮、厚朴、草果、半夏、乾菖蒲、佩蘭葉、六一散等味。


自注:濁邪上干則胸悶,胃液不升則口渴。


病在中焦氣分,故多開中焦氣分之藥。


此條多有挾食者,其舌根見黃色,宜加瓜蔞、查肉、萊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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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2:05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1.濕熱證,數日後自利,溺赤,口渴,濕流下焦,宜滑石、豬苓、澤瀉、萆薢、通草等味。


自注:下焦屬陰,太陰所司,陰道虛故自利,化源滯則溺赤,脾不轉津則口渴,總由太陰濕勝故也。


濕滯下焦,故獨以分利為治,然兼證口渴胸痞,須佐入桔梗、杏仁、大豆黃卷、開泄中上,源清則流自潔,不可不知。


以上三條,俱濕重於熱之候。


濕熱之邪不自表而入,故無表裏可分,而未嘗無三焦可辨,猶之河間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


夫熱為天之氣,濕為地之氣,熱得濕而愈熾,濕得熱而愈橫,濕熱兩分,其病輕而緩,濕熱兩合,其病重而速。


濕多熱少,則蒙上流下,當三焦分治,濕熱俱多,則上閉下壅,而三焦俱困矣。


猶之傷寒門二陽合病,三陽合病也。


蓋太陰濕化,三焦火化,有濕無熱止能蒙蔽清陽,或阻於上,或阻於中,或阻於下,若濕熱一合則身中少火悉化為壯火,而三焦相火有不皆起而為虐者哉?


所以上下充斥,內外煎熬,最為酷烈,兼之木火同氣,表裏分司,再引肝風,痙厥立至。

 

胃中津液幾何,其能供此交徵乎?


至其所以必屬陽明者,以陽明為水穀之海,鼻食氣,口食味,悉歸陽明。


邪從口鼻而入,則陽明必由之路。


其始也,邪入陽明,早已先傷其胃液,其繼也邪盛三焦,更欲取資於胃液,司命者可不為陽明顧慮哉?


或問木火同氣,熱盛生風以致痙厥,理固然矣。


然有濕熱之證,表裏極熱,不痙不厥者何也?


余曰:風木為火熱引動者,原因木氣素旺,肝陰先虧,內外相引,兩陽相煽,因而動張。


若肝腎素優,並無裏熱者,火熱安能招引肝風也!


試觀產婦及小兒,一經壯熱,便成瘈瘲者,以失血之後,與純陽之體,陰氣未充,故肝風易動也。


或問曰,亦有陰氣素虧之人,病患濕熱,甚至斑疹外見,入暮譫語昏迷,而不痙不厥者,何也?


答曰:病邪自盛於陽明之營分,故由上脘而薰胸中,則入暮譫妄。


邪不在三焦氣分,則金不受囚,木有所畏,未敢起而用事,至於斑屬陽明,疹屬太陰,亦二經營分熱極,不與三焦相干,即不與風木相引也。


此而痙厥,必胃中津液盡涸,耗及心營,則肝風亦起,而其人已早無生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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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2:56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2.濕熱證,舌遍體白,口渴,濕滯陽明,宜用辛開,如厚朴、草果、半夏、乾菖蒲等味。


自注:此濕邪極盛之候,口渴乃液不上升,非有熱也。


辛泄太過即可變而為熱,而此時濕邪尚未蘊熱,故重用辛開,使上焦得通,津液得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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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4:01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3.濕熱證,舌根白,舌尖紅,濕漸化熱,餘濕猶滯,宜辛泄佐清熱,如蔻仁、半夏、乾菖蒲、大豆黃卷、連翹、綠豆衣、六一散等味。


自注:此濕熱參半之證。


而燥濕之中,即佐清熱者,亦所以存陽明之液也。


上二條憑驗舌以投劑,為臨證時要訣,蓋舌為心之外候,濁邪上薰心肺,舌苔因而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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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5:04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4.濕熱證,初起,即胸悶不知人,瞀亂大叫痛,濕熱阻閉中上二焦,宜草果、檳榔、鮮菖蒲、芫荽、六一散各重用,或加皂角,地漿水煎。


自注:此條乃濕熱俱盛之候。


而去濕藥多,清熱藥少者,以病邪初起即閉,不得不以辛通開閉為急務,不欲以寒涼凝滯氣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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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5:55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5.濕熱證,四五日,口大渴,胸悶欲絕,乾嘔不止,脈細數,舌光如鏡,胃液受劫,膽火上衝,宜西瓜汁、金汁、鮮生地汁、甘蔗汁磨服鬱金、木香、香附、烏藥等味。


自注:此營陰素虧,木火素旺者。


木乘陽明,耗其津液,幸無飲邪,故一清陽明之熱,一散少陽之邪。


不用煎者,取其氣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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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6:3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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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濕熱證,嘔吐清水,或痰多,濕熱內留,木火上逆,宜溫膽湯加栝蔞碧玉散等味。


自注:此素有痰飲而陽明少陽同病,故一以滌飲,一以降逆。


與上條嘔同而治異,正當合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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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7: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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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濕熱證,嘔惡不止,晝夜不差,欲死者,肺胃不和,胃熱移肺,肺不受邪也,宜用川連三四分,蘇葉二三分,兩味煎湯,呷下即止。


自注:肺胃不和,最易致嘔,蓋胃熱移肺,肺不受邪,還歸於胃。


必用川連以清濕熱,蘇葉以通肺胃,投之立愈者,以肺胃之氣非蘇葉不能通也,分數輕者,以輕劑恰治上焦之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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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5:58: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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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濕熱證,欬嗽,晝夜不安,甚至喘不得眠者,暑邪入於肺絡,宜葶藶枇杷葉六一散等味。


自注:人但知暑傷肺氣則肺虛,而不知暑滯肺絡肺實。


葶藶引滑石、直瀉肺邪,則病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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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7 16:04:36 | 只看該作者

濕熱病篇(條文版)

 

19.濕熱證,十餘日,大勢已退,唯口渴汗出,骨節痛,餘邪留滯經絡,宜元米湯泡於朮,隔一宿,去朮煎飲。


自注:病後濕邪未盡,陰液先傷,故口渴身痛。


此時救液則助濕,治濕則劫陰,宗仲景麻沸湯之法,取氣不取味,走陽不走陰,佐以元米湯養陰逐濕,兩擅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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