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6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太守】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6 09:35: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12-6 10:21 編輯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太守

 

戰國時代,秦及三晉之郡長官曰守。

 

秦統一後,郡守之制仍舊,掌治其郡,秩二千石。

 

漢初承之,至景帝中二年,始更名太守。

 

太守乃一元首性之地方長官,於一郡政務無所不統,大抵以典刑獄「緝盜賊、制豪強為要務,邊郡則尤以拒胡寇為第一職責。

 

而一年四季,太守多於春日行縣,勸課振乏;

 

秋冬考課屬縣政績,上計於中央。

 

據嚴耕望氏言,漢代太守擁有六個基本而極重要的權力,即對本府官吏有絕對控制權,對屬縣行政有絕對控制權,對郡境吏民有向中央察舉之特權,對刑獄有近乎絕對之決斷權,對地方財政有近乎絕對之支配權,對地方軍隊有相當之支配權。

 

故諺云:「州郡記,如霹靂;得詔書,但掛壁。」

 

是以郡務推行頗能徹底,而臻於大冶。

 

郡府官屬,可大別為佐官與屬吏。

 

前者秩二百石以上,由中央任命,丞、長史、都尉是;

 

後者秩百石以下,由太守自辟任之,功曹,主簿、督郵等椽史屬佐等是。

 

除都尉之外,太守皆能絕對控制。

 

又邊郡太守有長史佐掌兵馬之外,又有司馬、千人官。

 

(馬先醒)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636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3-11 01:25 , Processed in 0.265623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