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史學●太平軍組織】 一、軍制:太平軍的基本組織為軍制,故以軍統政,以軍屬人。
其制仿自周官,以五人為伍,設伍長一人,伍卒四人。
五伍為兩,設兩司馬一人,轄伍長五人,伍卒二十四人。
四兩為卒,設卒長一人,轄一百零四人。
五卒為旅,設旅帥,轄五百二十五人。
五旅為師,設師帥,轄二千六百二十五人。
五師為軍,設軍帥,共管一萬三千一百二十五人,合師帥、旅帥共一萬三千一百五十五人。
一軍中有伍卒一萬人,伍長二千五百人,兩司馬五百人,卒長一百二十五人,旅帥二十五人,師帥五人。
軍帥以上,復有監軍、總制。
監軍每軍一人,分火、水、木、金、土,以五行配正副天干數目以次推算,共監軍一百人。
平時軍帥統軍,每出師以監軍監之,受總制節制。
總制以上有將軍及指揮七十二人,檢點三十六人,丞相二十四人。
再上為前、後、左、右、中五軍主持,另有御林侍衛,分為日干、氣節二種,職位在總制上,而直接統屬於天王及正軍師,全軍最高統帥為正軍師,正軍師請命於天王行事。
二、朝內官:朝內官以王之品級為最尊,以次為侯、丞相、檢點、指揮、將軍。
三、鄉官:太平軍初期,攻破州縣,輒搶奪一空,委土而去,未嘗設官據守,自定都天京後,分兵攻佔各府、州、縣,其地立軍帥以下各官,而統於監軍,鎮以總制。
監軍總制皆受命於天朝,是為守土官,自軍帥至兩司馬是為鄉官。
鄉官採選制,五家一伍長,二十五家一兩司馬,一百家一卒長,五百家一旅帥,二千五百家一師帥,萬二千五百家一軍帥。
名為選,其實皆由上級主官遴任派充。
地方組織分省、郡、縣三級,每府設總制一人,主轄監軍軍帥,凡地方之訟獄錢糧,均由軍帥監軍區畫,而取成於總制。
每州縣設監軍一人,凡軍刑政之事,由軍帥議定,乃稟監軍,以上達於總制。
各州縣因大小之異,分設三軍、五軍不等,亦分前、後、左、右、中、一、二、三等名稱。
四、女官制:太平天國因提倡男女平等,認為男女皆上帝子女,男皆兄弟,女皆姐妹,所以在政治地位上除因戰爭功績女子無封王外,其他官職皆男女並設。
女軍帥轄女卒長二十五人,女兩司馬一百人,女卒兩千五百人。
無師、旅帥,共四十軍,分前、後、左、右、中,一至八軍。
凡女總制、女監軍、女軍帥各四十人,女卒長自前一軍一卒長至中八軍中二十五卒長共一千人。
女兩司馬復改名女管長,自前一軍前一東管長至中八軍中二十五北管長,共四千人,合計十萬餘人。
總制以上,更有女丞相十二人,女檢點三十六人,女指揮七十二人,女將軍四十人。
(戴玄之)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