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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文景之治】
漢高祖劉邦之建國,在暴秦崩潰,天下大亂之後,中經楚漢之爭,平定反側,在位十二年兵戈戎馬。
惠帝繼立,瘡痍未復,民生憔悴,故蕭曹為相,務休養生息,與民更始,史稱「黃老之治」,使漢家政權得以穩定。
宮庭中一度有呂氏奪權之變,賴諸老臣周勃、陳平等定變平亂,共擁立高祖子代王劉恆為帝,是為漢文帝。
代王初居北方苦寒之地,頗知民間疾苦。
及位為帝,首除自秦朝以來之「收孥相坐律」(連坐,或稱族刑)下詔曰:「今犯法者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收,朕甚不取。」
明年,又下詔開言路,除誹謗訞言之罪,鼓勵諫諍,臣無大小。
皆令其從容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
在位之十三年又因孝女緹縈之感動,詔廢累代相傳之肉刑。
均為曠古未有之盛德。
文帝特別倡導生產與節約並能以身作則。
屢下詔勵農作,親耕籍田。
帝經常身衣弋綈,後宮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
在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
嘗欲造露台,工匠計直需百金,帝嘆日:「百金,中人十家之產!」
遂罷作。
外交方面,以息事寧人為原則,絕不窮兵黷武。
北和匈奴,而於緣邊嚴密設防。
南撫南越,特遣專使齎國書,卑辭宛言,往慰南粵王趙佗,佗感激而自動撤號稱藩。
二十三年中,五穀豐登,百姓康樂,天下判死刑者不過數百人,幾至「刑措」。
種種政績,表現漢文帝在中國歷史上,為一能發揮儒家人道精神所僅見之「仁君」。
文帝卒,傳子劉啟,是為漢景帝。
景帝在位十六年,大體秉承文帝遺規,國家富庶,祉會安定。
其間雖不幸發生吳楚七國之亂,但僅數月而敉平,非特未影響社會民生,且因之削弱封建,加強國家行政之統一。
景帝時用法略嚴,但改磔為棄市,並鼓勵讞獄,讞而不當者不為罪,仍務求其平。
漢代重農,田賦最輕,惠文時十五稅一,景帝時再寬減為三十稅一,所謂「減刑薄賦」。
文景兩朝四十年,國泰民安,成為漢之一頁黃金時代。
擴史記平準書記景帝武帝初時之社會經濟情況云:「…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財貨,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倉。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擯而不得聚會。守閭閻者食梁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
試觀此文,這是何等太平景象,故史稱「文景之治」。
經此文景之治,經濟繁榮,國力雄厚,乃有後來輝煌之漢武帝大時代。
(陳致平)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