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31|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宗教●相應】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5 15:57: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宗教●相應

 

相應一辭,出於大小乘論部,見放大毘婆沙論,俱舍論,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雜阿毘曇心論、成實論、顯揚聖教論、成唯識論等諸書。

 

婆沙論卷十六說,二物和合,即是相應,若僅一吻,更無相應之義,與他融合,方名相應。

 

又以心心所法的相應之義,說出了相等即相應的意思,例如:等不相離、等不別異、等運轉、等所作、等相順、等和合為相應義。

 

又以四事平等而明相應,時分等、所依等、所緣等、行相等為相應義。

 

再以平等喻明相應義,如蘆束,不能分別獨立;

 

如合索,僅一縷不能成為牽物之材;

 

如連手,獨自一人不能渡水急的大河;

 

如商旅,一人放單不能通過盜賊出沒的險道。

 

雜集論卷五,就色心等諸法而論相應,共有不相離相應、和合相應、聚集相應、俱有相應、作事相應、同行相應等六種。

 

該論同卷對此六種相應亦有解釋:一、一切有分方之色,與極微處,互不相離,故名不相離相應;

 

二、極微以上,一切有分方之色,彼此和合,故名和合相應;

 

三、分方所聚之色,輾轉積集和合,相集成聚,故名聚集相應;

 

四、一身之中的諸蘊處界,俱時流轉,同生住滅,稱為俱有相應;

 

五、一者所作之事,輾轉影響他者,如二比丘,隨一有造作,即相互相應;

 

六、心法於一所緣境,輾轉同行,名為同行相應,此復有十四種義:如他性相應、心不與餘心相應、受不與他受相應、不相違相應;

 

如貪與瞋不相應、善與不善不相應、同時相應;

 

如現在與過去未來不相應、同分界地相應;

 

如欲界與色、無色界不相應等。

 

(聖嚴)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317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12-27 06:37 , Processed in 0.093754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