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藥學●化學性配合禁忌】 化學性配合禁忌(ChemicalIncompatibility)係二種或二種以上藥品,由於其化學性質而不能很滿意地配合在一起,使處方內之成分引起相互作用之結果。
如混合時立刻發生者稱為立即性配合禁忌(ImmediateIncompatibility),此種配合禁忌常見者為發泡(Effervescence)、沉澱(Precipitation),或顏色改變等現象。
這些現象除非是醫師故意處方外,均不得在未矯正以前從事調劑。
混合物反應遲緩,以致無法立即看出其中改變者稱為遲緩性配合禁忌(DelayedIncompatibility),這種情形不會立即有化學上之改變。
遲發性配合禁忌,有時會,有時不會導致治療作用喪失,對於遲發性配合禁忌,若在使用前損失療效百分之十時,一般此種調劑仍合藥劑上之實用性。
化學性配合禁忌可以分為下列幾種型式:一、氧化作用(Oxidation):處方箋藥品混合後,若曝露於空氣中,超過貯藏溫度,遇光線,過分稀釋,不適當PH值或催化劑等存在時,會導致氧化。
如腎上腺素(Adrenaline)、硫酸嗎啡(MorphineSulfate)、阿托品(Atropine)等遇熱時會造成氧化;
磺胺藥(Sulfonamide)、苯甲麻黃素(Phenylephrine)等遇光線或催化劑時會造成氧化。
這些藥品常須要特別注意以防止微量金屬離子催化劑存在,或使用抗氧化劑以得到最安定之製劑。
二、還原作用(Reduction):還原作用在調劑上只有銀、汞及金等鹽類,會受光作用還原成金屬形外,一般很少有此種作用。
三、消旋作用(Racemization):消旋作用即具有光學活性者變成不具光學活性,其化學成分並不改變,但會使藥理作用減低。
四、沈澱:當二種或二種以上藥品互相混合時,由於發生化學反應,使處方之溶液產生不溶解物質,造成沈澱。
五、產生氣體:氣體可由各成分間之化學反應而造成。
如發泡是由於碳酸鹽與酸於水中反應。
六、顏色變化:各種化學反應均可能造成顏色變化。
如緩瀉劑藥品酚?
(Phenolphthalein)在酸性溶液中為無色;
但在鹼性溶液中則成為紫色。
七、爆炸性混合:氧化劑與還原劑之混合其有氧化-還原作用而產生爆炸。
通常爆炸是由於混合所造成,如高錳酸鉀(氧化劑)和甘油(還原劑)混合時,即會發生爆炸。
八、黏結作用(Cementation):於某種情況下,處方全部或部分成分,由於發生化合物之水合、聚合而形成似黏結狀之硬塊。
九、不互溶液體之分離:處方中不能溶解之不互溶的溶液體可能造成化學反應而分離。
十、膠化作用:溶液當與某些物質混合時,即會形成膠狀物。
十一、生成熱或冷:某些化學反應會吸收或釋出相當的熱。
十二、水解變化:許多物質在水中易被水解。
如酯類、胺類。
十三、產生毒性物質:如碘化鉀及甘汞在潮濕狀況下配合時,即反應形成一種有毒之汞鹽。
十四、其他之化學變化,如聚合作用(Polymerization)、複分解、取代及加成作用(Addition)等。
(謝明村)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