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社區研究】 世界上任何生物是互相關聯和依賴,如將其生活場所縮小為一定的地區,則此種交互關係的表現,自然更加親近和明顯,形成一個封閉體系。
該地區的各生物群體(在人類稱為「人口」),都捲入競爭又合作的過程中。
如此一群居住者(Habitant)及其居住之所(Habitat)所構成的一個單位,稱之為「社區」(Community)。
社會學家派克(R.E.Park)為社區列舉三項重要特質:一、一個依地域而組織的生物群體,二、此一生物群體所佔據的土地,幾乎有一種根深蒂固的關係,三、生物群體的組成單體,生活在互相依賴的關係之中,此種關係的性質,是共生的(Symbiotic),而不是社會的(Social)。
人口與社區(即人口的生活場所)之間的關係,大致是相同的,其差別在於:一、人不像動植物那樣直接依賴其物質環境。
以可動性(Mobility)這一點來說,植物最小,動物居中,人類最大。
因此人類不必固著於一地一處。
世界性的分工,在個人與其物質環境之間,有他人介入斡旋。
人類能經由貨物及勞務之交換而減輕對當地資源的依賴程度。
二、人類能利用各種物質的與非物質的發明品,增進其對當地及外地的適當能力,並作積極的改進,甚至重新締造,以符合人意。
三、人類將其共生性社區,建立於以風俗、規範、法律等為基礎的制度結構之上。
人類的社區是雙層組織:一是生物層,一是文化層。
生物層所包含者,是在生存鬥爭之時,不必經過思考的各種原基適應行為。
此層的性質是「次社會的」(Sub-social),以本能與反射為主,立基於共生關係之上,經由競爭合作過程,以決定個人在社區內的空間分布。
文化層立基於溝通(Communication)和共識(Consensus)之上,其性質是「社會的」(Social)。
用習俗、諒解、法律等,對競爭加以限制,代之以更有效的合作。
人類是合群而居,以社區為單位來了解人類社會及其問題,古已有之,但至十九世紀末葉,才開始對社區作有系統的研究,採用科學的探究方法,又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
茲以西元一九二○年為界,將社區研究分為前後兩期:一、前期:在十九世紀之末,歐美新興工業城市內的一般民眾,貧窮困扼,處境堪憐,古道熱腸的社會改革家,乃調查其真實慘況,揭露各種社會病態,冀促起社區福利之重視。
如布斯(Booth)的「倫敦居民的生活與勞動」(LifeandLaborofthePeopleofLondon)、烏滋(Woods)的「城市荒蕪」(TheCityWilderness)、施丹芬(Steffens)「城市蒙羞」(TheShameoftheCity)等,都是社會改革家所作的調查研究,引發熱烈的社會改革運動,並促成社區研究的普遍化,並在蒐集社區生活資料的技術和方法上,亦有很大的貢獻,但其缺點是僅能揭發病態,而未找出病因,想要進一步知道甚麼因素造成各種不良的情況,便無法從這些調查研究中獲得答案。
二、後期:把真正的科學態度帶至社區研究之中,最先是人文地理學家和民族學家,次為動植物生態學家,最後是社會學家。
目的在了解社區的結構與問題,並解析其因果關係。
研究者純從客觀立場,對於社區現象作冷靜的科學分析,並不抱有改良社會的熱忱和期望。
在一九二○年以前。
除社會改革家在進行社區調查以外,社會學家中的季亭史(Giddings)、派克等,極力倡導以都市社區作為社會學的實驗室。
季氏門人蓋爾平(Galpin)於一九一四年出版之「農業社區之社會解剖」(TheSocialAnatomyofanagriculturalCommunity),對社區研究有極大的貫獻。
派氏受其影響,次年發表一篇論文「城市:為在城市環境內作人類行為研究之建議」(TheCity:SuggestionsforInvestigationofHumanBehaviorintheCityEnvironment),引起熱烈反應。
在他的倡導下,芝加哥一群社會學家於一九一二三年組成「地方社區研究委員會」,以從事於芝城的實地研究,陸續出版其報告專論,其他許多社區研究相繼而起,蔚然成風,迄今方興未艾。
(朱岑褸)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