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48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到摩鐵沒上床? 人妻辯借精】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5 08:10: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到摩鐵沒上床? 人妻辯借精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李姓婦人和湯姓男子上摩鐵後,李夫在垃圾桶發現沾有湯男精液的護墊,李女出庭時強調沒與湯上床,只是想結束婚姻才向湯男「借精」,湯男也說同情李女而答應借精液,但高等法院認為2人供詞荒謬,依通姦罪判湯男5月、李女4月徒刑定讞。


通姦男女都判刑


已婚的李女99年7月與外遇的湯姓男子在桃園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後,李女先生孫男在她的皮包內發現有旅館用的2根棉花棒、牙籤及茶包等物,因此起疑蒐證。


李女先生隔天又在住處的垃圾桶內發現一片沾有精液的女子護墊後,檢具護墊等物證到桃園地檢署提告。


李女辯稱未和湯男發生性行為,是想結束婚姻、讓先生死心,才借精液塗在護墊上;湯男則辯稱,他同情李女,才答應借精液。


高等法院認為,男性精液乃個人極私密之物,對李女、湯男的「借精說」,覺得太過荒謬,而且若以沾有精液的棉花棒塗在護墊上,棉花棒應早已乾涸而不易塗抹,但護墊上的精液呈現塊、面狀,並非像棉花棒以點狀或畫線方式所塗抹。


高院指出,湯男坦承寄發有「我愛妳」的情愛簡訊給李女,並辯稱是寄錯了,而李女卻一直保存,常理上說不通,顯示2人關係非比尋常,分以通姦、相姦罪判李女4月徒刑、湯男5月徒刑,可各易科12萬、15萬罰金定讞。

 

引用:http://n.yam.com/tlt/society/20121203/20121203021904.html

評分

參與人數 1學習 +6 收起 理由
巨門 心得分享,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2-23 13:09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