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佛洛斯特】 羅伯特‧李‧佛洛斯特(RobertL.Frostt,西元一八七四~一九六三年),乃其熱愛南方的父親根據南軍統率李將軍之名而為其命名。
原籍東海岸新罕布什州,卻因其父在西海岸編報,出生於三藩市。
十一歲時,父親去世,其母以教書為業,乃攜其長途跋涉,到麻省定居。
唸高中時,在校報上發表第一首詩,時年十六歲。
高中畢業時,代畢業生致答辭,認識女生致答辭代表,其未來之妻懷特。
十八歲入達特默斯學院,唸了約七個星期就作罷。
二年後(一八九五)娶懷特,婚後四十餘年中,她始終是他的批評者與鼓勵者。
一八九七年入哈佛攻讀古典文學,在班上希臘文和古典研究曾得高分,卻於二年後離去,未得學位,時年二十五歲。
其祖父對其這種不定的個性感失望,乃與其約法三章,授其於新罕布什州德利附近的一座農場,卻命其需於此定居十年。
農場耕作的收入不敷所需,乃先後於不同地方教書以增加收入。
於此時,一直有詩作,也向各雜誌報刊投稿,卻很少被採用。
十年期滿後,變賣產業,於一九一二年九月啟程英國。
一到英國,文學事業立有轉機,認識了享盛名的龐德,與幾位寫田園生活的英國詩人成為密友,其中如艾伯克倫比(LascellesAbercrombie)、布魯克(RupertBrooke)、湯默斯(EdwardThomas)等人,對其寫詩生涯影響頗大。
於一九一三年,將赴英前所寫之詩集成冊名為男兒的志向,交一英出版商出版。
次年,波士頓以北相繼問世,而名聲大振,被譽為現代詩的新聲之一。
於一九一五年赴美,其二本詩集的美國版也先後出版,且受大眾熱烈歡迎。
自此之後,盛名、榮譽接踵而來。
作品發表於各大雜誌,也到全國各地演講、朗誦自己的詩作。
還返回達特默斯學院、哈佛、密西根等大學為駐校詩人(Poet-in-residence),分別於一九二四、一九三一、一九三七,及一九四三年四次德普立玆詩人獎。
獲贈無數榮譽學位(包括英國牛津及劍橋等學校),也成為各重要學術研究機構的會員。
並曾擔任國會圖書館的詩學顧問。
享年八十九歲。
(伍錚錚)佛洛斯特的詩,其田園風味接近中國詩的傳統,而缺乏此一傳統之外的新奇因素,他的詩有其舊的成分,特別見於詩的格律;
他所寫的是新英格蘭的鄉村社會,他寫鄉村,寫自然,均有其獨特之處,與前人大不相同,他的詩,即使有時看起來像舊詩,也總會含蓄著清新妙悟,使人喜悅,使人在平凡中體會到別處體會不到的新奇。
他說過:「詩始自喜悅,終於智慧。」
正足以總括他的詩觀與詩法。
比如他的「樺樹」,其中描寫的是:人在自然中擺脫日常生活而企圖高舉,向無限天空伸展,然後又落實到無法逃避的地面。
這裡融合了貼切的觀察和能縱能收的想像,而他最擅長從此類過程中毫不勉強地導引出他的哲理─這哲理絕非附添的教訓標籤,而是全詩經驗必然的一部份。
其他如雪夜林邊駐馬、補牆,都是以上述的方式導引出哲理。
前者寫賞雪,亦即享樂,有時會和人世間的責任感發生衝突,因為跟人約定在先,詩中的人物只好守信,放棄欣賞雪景或林中探祕的念頭。
後一首含有更多層的意義:好鄰居(或人與人)之間要不要牆來隔開?
正與反的答案都有啟發性,引人辯論,深思。
(陳祖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