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美國殖民地】 美國殖民地,係指西元一六○七年詹姆士鎮(JamesTown)建立,至一七七五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前夕的一百七十年之間,歐洲人在北美洲所建立的殖民地。
美國殖民地居民的組成分子複雜,有英國人、荷蘭人、法國人、德國人、蘇愛人,以及瑞典人。
這些人習俗、信仰不同,但其背井離鄉前往美洲移殖的動機卻大致相當:對舊世界(OldWorld)的經濟、社會,以及宗教生活不滿,願前往新世界追尋較美好的生活。
歐洲各國之中最早前往美洲移民的是西班牙,西班牙至十六世紀,已在中南美洲建立龐大的殖民帝國;
法國於一六○八年建立魁北克(Ouebec)後,控制了加拿大及密士失必河大部分地區;
英國是最後前往美洲殖民的國家,但人數最多,成就亦最大。
英國於一六○七年至一七三三年陸續在北美洲大西洋沿岸狹長地帶建立了十三個永久殖民地,分別是:維基尼亞(Virginia,一六○七)、普里茅斯(Plymouth,一六二○)、新罕布什爾(NewHampshire,一六二三)、緬因(Maine,一六二三)、紐約(NewYork,一六二四年由荷蘭人移殖,一六六四年約克公爵將之吞併為英國殖民地)、麻薩諸塞(Massachusetts,一六三○)、馬里蘭(Maryland,一六三四)、羅德島(RhodeIsland,一六三六)、康乃狄格(Connecticut,一六三六)、德拉威(Delaware,一六三八)、卡羅來那(Carolina,一六六五)、賓西法尼亞(Pennsylvania,一六八三)、喬治亞(Georgia,一七三二)。
殖民地的設立,分別透過三種不同的途徑:王室(Royal)、采地(Proprietary),或者股份有限公司(Joint-StockCompany)。
王室殖民地由國王直接管轄;
采地殖民地由國王授權某一地主治理;
股份有限公司則由公司股東向王室申請特許狀後自行經營管理。
美國殖民活動中最膾炙人口的兩家公司是維基尼亞倫敦公司(VirginiaCompanyofLondon)以及維基尼亞普里茅斯公司(VirginiaCompanyofPlymouth),分別建立了美國南北最早的二個殖民地:維基尼亞及普里茅斯。
殖民地的政治結構多襲自英國,每個殖民區均有一位總督,履行殖民法律,掌管軍事,主持法庭訟事並處理與英國有關事務。
大半的殖民地並設有議會,擔任總督顧問,解決殖民地的糾紛,殖民地並有大會(即下院)組織,議員由自由人選出。
殖民地的經濟因地理環境不同,以賓西法尼亞為界,分為北、中、南三區。
新英格蘭地區盛產肉、魚,木材,生活主要依賴技工、商人及農人;
南部為大農作物生產區,實行大農莊制,主要產物有煙草、米及藍綻;
中部殖民地為美國技術中心,有美國麵包籃(BreadBasket)之稱。
(林立樹)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