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0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明代貢舶貿易】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2-3 07:14:2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華百科全書●史學●明代貢舶貿易

 

明代自太祖朝始,至嘉靖朝止,倭寇為害沿海,基於國防安全之顧慮,實施禁海政策。

 

以致唐、宋以來對外自由貿易中止,國人片板不能入海;

 

但由於明代政府,仍需依賴海外物質之供輸,自無法禁絕番舶來華,遂制訂貢舶貿易制度,以限制並管理番舶。

 

明代自厲行海禁後,沿海地區民眾,本視海為田,生計全出於此,迫於生活,及貪圖厚利,私越興販,所在皆是,尤以浙江、福建、廣東臨海地區為烈。

 

有明一代,沿海盜賊猖獗,至入海引倭寇入侵;

 

其偷渡移民南洋諸國,以得不到明政府之保護,致西人屠殺華人事件,層出不窮,而無復顧忌,皆以明政府一味採取大陸政策之後果。

 

雖在成祖、宣宗兩朝,有鄭和七下西洋之壯舉,國威一度遠播,然終囿於祖訓,朝議反對而罷;

 

自後惟有以貢舶貿易,實施對外之關係。

 

貢舶貿易是明代在極度防倭下,所採取以封貢朝貢方式,許諸國附載方物與中國進行貿易之馭外政策。

 

在浙、閩、廣三處置市舶提舉司,在「蓋用以懷柔遠人,實無利其所入」之前提下,貢舶與市舶為一事,實歷代對外所僅見之怪現象。

 

基於制度之原始本意,海外諸國來華貿易,須先與明廷建立宗主、藩屬關係,受明廷冊封稱臣,再頒給入貢勘合,凡值歷朝皇帝即位改元,更換勘合,並在勘合明訂貢期、人數、船數。

 

無勘合及不依規定來華,則人船阻回。

 

明廷依此政策,對不遵約束之國,則採閉市絕貢,或延長入貢年限,斷其利源,以示懲戒。

 

凡此規定,皆載在貢舶貿易則例中。

 

自明初設市舶提舉司以來,人員設置不一,存罷不定。

 

凡值貢舶來華,經查驗無誤,安置諸國使於館驛,奏聞京師,進京須尋一定之貢道。

 

至京師會同館,由禮部呈報表文,朝見時,貢使著禮服,皇帝便服出見,貢使行跪拜禮,呈上貢品。

 

朝廷依貢使職等分給賞賜,事畢,遣還歸國。

 

至於貢使所附帶私貨,可在市舶司所在互市,由牙行代為報官,依例抽分,而後聽與民貿易。

 

初貢舶盛時,例多免抽,武宗朝以後,貢舶來者日稀,始抽分,俾充國用。

 

諸國貢品,主要以香料為主,而明廷獨蒙其利。

 

成祖時,發展海外貿易,貢獻畢至,奇貨重寶,充溢府庫,達於極盛。

 

後國勢中衰,軍餉匱乏,貢舶又不至,為因運形勢,不拘年分,貢舶至,即抽以十三之稅。

 

至歐洲荷、西東來,占有香料產地諸國,明廷再迫於現勢,漸次開放自由貿易政策,馴至國防、經濟兩失,貿易、殖民兩敗。

 

所謂「貢舶貿易」已失去其意義。

 

(吳智和)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85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0 22:36 , Processed in 0.328133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